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11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12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工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山西师范大学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对报考率不足20%的专业,下一年度停止招生;对报考率不足50%的专业,调配到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80%,剩余计划调整到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率超过100%的专业。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九条 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体育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
160CM。学校舞蹈学专业分男女比例。
第十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2。
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投档数比例超过1:1时,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总成绩在投档分数线上10分以内的考生,划定单科成绩分数线(文科要求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要求数学、外语成绩)。
文史类、理工类总成绩高于投档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不划定单科分数线。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且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单科笔试、口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即为单科成绩合格。
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2)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招生计划与第一志愿投档数比例不足1:1时,按下列方式录取:
⑴ 第一志愿考生单科成绩合格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录取。
⑵ 第二、三志愿考生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⑶ 服从志愿考生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2011年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及提前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学生,进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网址:www.sxn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7-2051067
邮 编:041004
E-mail:zsb@sxnu.edu.cn
通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
山 西 师 范 大 学
二○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