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化工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94.7万平方米 ,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97万平方米 , 专任教师737人 , 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08人 , 教学仪器设备值9964.84万余元 , 图书114.82万册。
二、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习期满 , 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三、学费相关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网络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专业4800元/生·学年;
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4700元/生·学年;
通信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安全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论与应用力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工程、环境科学、化工与制药、工业工程、林产化工、水质科学与技术、包装工程专业4200元/生·学年;
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社会工作、社会体育、市场营销、金属材料工程专业4000元/生·学年;
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材料物理专业3900元/生·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生·学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
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奖助学金。
四、按类招生专业说明
我校部分专业将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包括:
1. 应用化学:分流成应用化学和化学两个专业。
2. 环境科学类:分流成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
3. 机械类:分流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理论与应用力学两个专业。
4. 电子信息科学类:分流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四个专业。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分流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方向)和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6. 经济学类:分流成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调档比例11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及规定录取。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录取时设1-2、2-3专业级差为5分。
6.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7.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8.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388469、89388462
网 址:www.syuct.edu.cn
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1、招生项目:男子排球
2、招生办法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考生。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3、测试地点:沈阳化工大学体育馆。
七、体育类招生办法
1、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测试。
2、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3、辽宁生源须参加沈阳化工大学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否则不录取。
面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
面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30日
八、艺术类招生办法
1、 辽宁省艺术生源: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2、 非辽宁省艺术生源: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