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办学地点: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动画专业(含影视动画设计、游戏动画设计、交互媒体动画设计以及动漫创意产品设计专业方向)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雕塑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最长为八年;其它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9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730万元,图书5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限英语、日语;
男女: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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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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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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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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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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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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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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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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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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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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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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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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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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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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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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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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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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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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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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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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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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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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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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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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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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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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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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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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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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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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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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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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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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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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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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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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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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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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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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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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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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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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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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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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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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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中的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艺术设计(大连校区)三个专业方向是文理兼招,其它方向招收艺术文科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美术史论专业、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 学费的退费办法: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全部投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其它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为确保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90分。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动画(大连校区)专业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不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或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可降5分,或外语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不设专业级差,根据成绩按报考专业课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6、 联系电话:82250789
网址:www.lumei.edu.cn
鲁迅美术学院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