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专业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③申请领取学校提供的免费基本生活用品;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⑤申请其他助困类奖助学金或资助。
五、录取原则
1.
调档比例: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报考体育教育、小学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录取办法: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见《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3)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录取。
六、新生复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复查期内,原则上不受理新生退学申请。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87403668、8740344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大连大学招生办公室
4.主页地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各项招生政策。
附件:2012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音乐学(师范)专业
辽宁省录取办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艺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需达到320分。(若各省最低控制线高于320分,以各省最低控制线为准)
三、美术学(师范)专业
辽宁省录取办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四、艺术设计(服装、装潢、环境、新媒体)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四、艺术设计(服装形象设计与展示)专业
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体育教育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5+体育教育专业分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各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考生必须满足相关的高考体检标准。
六、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