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9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两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能超过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l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0人,教学仪器设备价值393.12万元,图书2.5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专业:无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660302 |
运动训练 |
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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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3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助学金、减免学费
(1)国家奖学助学金
根据国家政府和教育厅的要求及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条件申请国家助学金、政府助学金、政府奖学金。
(2)学院奖学金
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800、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评选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努力学习;无违纪、补考、漏考、缺考的学生可以参评。
(3)减免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具有优异运动成绩可以减免学费,标准如下:
奥运会冠军:免交学费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一名减2000元、第二名减l500元、第三名至第八名减1000元。
国内三大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一名减1000元、第二名至第八名减800元。
六、获奖说明
鉴于我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辽宁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七、招生录取说明
1、调档比例:l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按考试综合成绩(参加省体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334 6956 024-2334 6927
传 真:024-2334 6956
邮 编:110006
网址:www.lnen.cn/mb/view.html?actionType=home&domainid=96
6、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2)工作安排
(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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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课 |
语文 |
9:00-11:00 |
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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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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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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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课: 运动生理解剖学 |
14:00-16:00 |
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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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体 素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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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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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6月l6日一l7日成绩上报省招考办。
(7)7月—8月按照省招考办统一部署进行录取。
(8)8月下发录取通知书。
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