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文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二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八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万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1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9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00万元;图书5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设英语、英语(高级翻译)、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英语(国际贸易)、英语(商务英语)、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物流配送)、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技术)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日语、日语(商务日语)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日语和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部分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学院所设英语、日语、英语(高级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 100 分以上(含 100 分);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英语(国际贸易)、英语(商务英语)、日语(商务日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 分)。
男女比例要求:学院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5]8号、教高司函[2005]109号、辽教发[2007]019号、教高[2008]2号、辽教发[2008]18号、教高[2008]10号、辽教发[2009]19号等文件。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30101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 4 文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传播与策划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货物运输与物流管理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高级翻译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商务日语方向) 4 文学 文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保障与保险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物流配送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方向) 4 经济学 经济学 11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商务策划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技术方向) 4 工学 工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9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040202 运动训练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体育娱乐节目策划与主持人方向)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健康方向) 4 教育学 教育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50406 美术学(书法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406 美术学(动漫设计方向) 4 文学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文学 文学 050401 音乐学 4 文学 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渤海大学文理学院印章。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渤海大学文理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应征入伍、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凭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退学费的,根据辽价发【2007】8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一年按10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自身其他原因退(转)学,根据辽价发【2007】8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学校应自学生退(转)学当月的下月起,按学年学费标准按月计退学生学费、住宿费,另视其原因向学生补收学年学费标准的20%-30%,作为对学校办学成本的部分补偿。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等。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院录取采取“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按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0年学院美术学(书法)、美术学(动漫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辽宁省、山东省、吉林省和内蒙自治区招生;音乐学专业仅在辽宁省和山东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音乐类考生认定我校在山东艺术考试成绩,美术类考生认定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分别认定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美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山东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辽宁省(山东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还需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2加高考文化课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音乐类专业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辽宁省(山东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辽宁省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山东省考生需取得我校在山东省的艺术考试合格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2加高考文化课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外语成绩要求:辽宁省考生要求外语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其它省份不限。
6、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0年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社会体育、社会体育(体育娱乐节目策划与主持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健康)、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联系电话:0416-7980109、0416-7980195
传 真:0416-7980108
网 址:www.bhuwlxy.edu.cn
邮 箱:bhuwl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