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市一路8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市、区)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录取规则 |
1、上海平行志愿按1:1.05以内比例调档;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各省市规定调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市按各省市规定调档。 2、德智体综合测评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时调档按二、三、四志愿的顺序无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的原则。 5、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最后同分考生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6864179 66863982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6866920 |
|
十四、网址 |
www.aurora-college.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