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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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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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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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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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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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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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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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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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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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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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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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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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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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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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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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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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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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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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一般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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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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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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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5]017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7]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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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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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2000—2500元(沪教委财[20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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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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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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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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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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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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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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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021-54902288、021-549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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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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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监察室:021-549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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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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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ouhua.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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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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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分期付款和助学贷款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学年发放金额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奖学金。近年,此项奖学金发放面占在校生总数15%。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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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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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ouhuaz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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