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田林 路 418 号
|
|
奉贤校区: 上海 市 奉贤 区 五四公路 3451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限招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以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为适应护理工作的特殊性,报考护理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
3、为适应康复治疗技术工作的特殊性,报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者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
|
九、录取规则
|
1、对采取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当地投档比例范围内调档。
2、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5]017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费[2007]001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000元(沪价费[2003]056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021-54902288、021-54902160
|
|
十三、投诉电话
|
院办、监察室:021-54902167
|
|
十四、网址
|
http://www.shouhua.net.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分期付款和助学贷款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每学年发放金额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奖学金。近年,此项奖学金发放面占在校生总数15%。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电子邮箱:ouhuazb@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