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审核表
( 全国统招)
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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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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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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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锦秋 路 2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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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华夏东路 路 3102 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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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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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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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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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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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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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如下:应用英语(会展、商务)、应用日语(商务)、应用西班牙语(商务与旅游)、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流管理(报关与货代)、安全技术管理、国际金融、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中澳合作)、社会工作、计算机应用技术(网页与广告制作)、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影视动画(影视动漫画及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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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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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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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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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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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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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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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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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备注: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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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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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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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专业(每年20000元),艺术专业每年12000元,其他专业每年10000元。(沪价费2005年18号文件和沪教委财2005年3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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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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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四人间(2500元/年)、六人间(1600、2000元/年)、浦东校区六人间(1300元/年)(沪价费2004年3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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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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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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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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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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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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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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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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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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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668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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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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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bangd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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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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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平均生活费在上海城镇居民低保线以下的学生经过申请(必须有民政部门证明)。可享受国家和上海市学生助学金。
2、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分期付款。
3、学校对特困学生进行救助。
4、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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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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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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