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xml:namespace>
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 学校代码 | 国标13994 省标1807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
办学性质 | 独立学院 | ||||
校 址 | 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 ||||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科类要求: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资产评估、行政管理。理科类: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等级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C,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5、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二、奖助措施: 我院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设有宿舍协管员、校卫队员等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三、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 |||||
招生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25-86585517、58318196 | 传真:025-86585517 | |||
电子邮件:jszj@nau.edu.cn zsb@nau.edu.cn | |||||
院校网址:jsxy.nau.edu.cn www.nau.edu.cn | |||||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校全称 |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 学校部委码 | 13994 | |||
办学层次 | 本科 | 办学地点 | 南京市 | |||
办学性质 | 独立学院 | |||||
校 址 | 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210023 | |||||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科类要求: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资产评估、行政管理。理科类: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录取具体方式: A、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奖助措施 我院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等;设有宿舍协管员、校卫队员等1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50-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三、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的学士学位。 | ||||||
招生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025-86585517、58318196 | 传真:025-86585517 | ||||
电子邮件:jszj@nau.edu.cn zsb@nau.edu.cn | ||||||
院校网址:jsxy.nau.edu.cn www.na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