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教育法规定,公民在接受普通基础教育之后或同时进行职业教育,其中包括:1)在初等教育毕业后进行最初的职业训练。2) 在基础教育或中等教育毕业后进行不同等级的职业培训。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案由教科部与有关部委共同制定。每种职业和专业培训要保证其更高级别培训的连续性。在职业培训结业后发给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的证明。
保加利亚的各类职业学校学制一般为2—3年,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为3—4年。职业学校按层次分为三大类:
(一)中等技术学校 此类学校在职业教育系统中层次最高,
受教育者在完成十年制教育后才可进入此类学校。(少数学校也招收八年级毕业的学生)。保加利亚现有中等技术学校247所。其中地质矿业8所,冶金工业5所,动力工程8所,机械制造38所,电子电器26所,交通运输14所,化学工业19所,建筑工业21所,农业30所,林业和木材加工9所,食品工业24所,轻工业14所,经济管理和商贸31所。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此类学校在职教系统层次居中。受
教育者在完成8年初等教育后即可进入此类学校。保加利亚现有此类学校226所。其中动力工程2所,机械制造48所,电子电器9所,交通运输28所,化学工业6所,建筑业28所,农业46所,林业和木材加工9所,食品加工17所,轻工业33所。
(三)普通职业技术学校 此类学校在职教系统层次最低。受
教育者在完成8年初等教育(甚至更早)即可进入此类学校。保加利亚现有此类学校9所。其中电子电器1所,农业6所,轻工业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