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入学审批对象:自费或享受奖学金资助,并希望在韩国大学(或研究所)学习或研究的外国人或外籍侨胞。
三、评审入学批准
1.各大学按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修学能力和经济能力,并决定合格或者不合格。
2.各大学可按照本校的实际需要判定修学能力,但经济能力审查,要严格掌握,以避免发生非法滞留。
四、申请材料的提交
修学能力证明文件
申请书
最后学历证明
最后学校毕业成绩单
推荐信两份(包括导师的推荐信)
韩语能力(或托福成绩)证明
学习计划书(授课计划书)
自我介绍书
作品或奖赏(艺术/体育系)
五、经济能力证明
一般留学生:经济担保人名下总额一万美元(等值人民币)以上银行存款证明(1个月以上的存款)或者一万美元以上的国内汇款证明、换钱证明
经济担保人的 1、在职证明或事业者登记证(工商执照) ;2、财产课税证明书 3、留学经费担保书(附于入学申请书里)。
各种奖学金留学生:奖学金支付预定证明书
大学之间互换奖学金留学生:校长或系主任的邀请信及学费免除证明书
1.经济担保人应该是与留学生国籍相同者,或者韩国国内居住者。
2.对于经济能力证明以外的材料,大学的校长可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