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奉行统一的经济援助政策的大学。也就是说此类学校对国内和国外的学生实行相同的援助政策。这类学校只有两个,一个是哈佛大学,一个就是耶鲁大学。这两个大学都是通过需要来给予资助的,资助差不多都是以奖学金以及兼职体现出来的。
第三类:不为国际转学生提供基于需要的资金援助,而只提供奖学金的学校. 例如:南加州大学,罗切斯特大学只为国际转学生提供奖学金,而这些奖学金的评定一般都是以GPA,领导能力以及课外活动等因素作为考虑对象的。
第四类:录取时会考虑申请者资金要求的学校。例如布朗大学虽然承诺会为国际转学生提供基于需要的经济帮助(以学校奖学金为主),但是申请奖学金还是会影响录取。所以这类大学最好是不要申请奖学金。除非国内转学生真的确定自己非常优秀,是他们不可错过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