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一:没有区域中心的批文
区域中心的批文单位、收件人的名字和合同也许是私人、私人企业或者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拥有区域中心和私人拥有区域中心没有任何差别,政府支持并不等于政府担保,移民局不允许任何个人和机构为投资人担保和签署赎回协议。
事项二:项目是预售的
预售项目投资者不要参与,一个项目正式推广,应该有下列正式文件:a。英文认购协议;b。英文商业计划书;c。有限合伙人企业登记文件;d。普通合伙人登记文件;e。区域中心批文。由于预售项目还没有正式批准,投资人等半年甚至一年都不能递申请材料到移民局。
事项三:如果承诺可以换项目
有人问如果A项目不行,可以换到项目B吗?如果是上述情况,有人提前预售项目A,但A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成为移民项目,推介方将投资人的钱已控制了,如果不属于上述现象,投资人要换到B项目,代价至少是另外投资50万美元。
事项四:选好的投资基金公司
美国移民局里有大约133家区域中心,有些区域中心本身拥有投资或基金管理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直接开发管理项目,受美国移民局直接约束要多些。
事项五:承诺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投资移民项目要提防
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没有政府直接经营管理的。少数的机构为了增加卖点,借政府两个字吸引客户上钩,实则是所有项目都是市场行为,美国移民局的政策是投资人要担市场风险,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违背移民法给客户担保。
事项六:研读项目内容是否与广告内容一致?
如果是某一名牌的冠名项目,要查实是否有该名牌企业的批文,通过美国当地媒体、律师所调查是否有该项目?
投资者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在委托合同里写明是什么移民合法项目,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中介公司在提供的英文文件上盖公章,并在广告上也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