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实施的外国人留学生保险有人民健康保险公共企业机构主办的地区医疗保险。留学生和配偶及不到20岁的子女能得到恩惠。为了加入地区医疗保险,结束外国人登录以后,给人民健康保险公共企业机构分社提出可证明逗留目的的文件。
例如,在韩国留学生活以前,在本国加入健康保险的话,在韩国由疾病受治疗的时候,从本国把费用能还钱。如果希望在韩国加入私设保险,有加入美国系公司Chubb保险公司等实施的外国人健康伤害保险的办法。
在韩国留学生活:外国人健康伤害保险
现在内国人都加入全国民医疗保险,但外国人限定国内医疗保险的加入。可是,驻韩外国人由于各种事故及治病准备危险,人民健康保险实施的外国人及在外国民保险证取得政策进行施行,私设机关也提供外国人健康生活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
适用对象
- 以访问同居(F-1)的资格国内逗留的大韩民国的配偶或其子女
- 以文化艺术(D-1), 留学 (D-2), 产业培训(D-3), 一般进修 (D-4), 采访(D-5), 宗教(D-6), -(D-7), 企业投资(D-8), 贸易经营(D-9), 教授(E-1), 会话指导(E-2),研究(E-3), 技术指导(E-4), 专门职(E-5), 特征活动(E-7), 培训就业(E-8), 居住(F-2),在外同胞(F-4)的逗留资格,国内1年以上逗留的外国人和其配偶给20岁未满的子女
资格取得及材料
- 取得日:外国人登陆日具备文件
- 外国人注册证
- 有收入时:可确认收入的文件
保险费支付基准
- 资格取得申请时,要从外国人登陆的那天算起
- 最初,从外国人登陆的那天作为基准,3个月以内要出国的话,要支付保险费
- 如果出国超过3个月的话,从第二天起,保险资格就丧失了。再保险的话,要从再入国的那一天算起。在出国的那段时间,不需要支付保险。
- 费用:每个月34,000韩元
* 留学生(D-2),费用减轻30%
医疗保险方法
- 医疗和韩国人一样
其它事项
- 保险费征收方法:以3个月单位,提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