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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具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是我国首批建立的高等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高等院校,也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经过62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历史沿革
学校办学起始于1952年,1977年创建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1984年改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开始筹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1987年定名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本科),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4年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正式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7个一级学科(教育学、工商管理、化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和3个专业学位类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 6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建有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其中,高水平学科1个)、6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应用化学、旅游管理,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农业部国家研发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3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南昌市重点实验室7个、南昌市科研示范基地1个。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1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7人 (其中教授15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57人、硕士生导师243人。教师队伍中,16人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1人入选“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2人入选“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聘为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9人获“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称号,7人入选“江西省教学名师”,33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65人入选“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
办学条件
学校现主要有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占地面积2162亩,校舍建筑面积64.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63.3万元,纸质图书244.32万册。建有文科综合、基础化学、电工电子、基础物理4个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29个,附属实验学校1所,完全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计算机网络覆盖全校,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和办公管理网络化。
人才培养
学校以"明德精业"为校训,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1万余名毕业生,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五年来,研究生及大学生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全国大学生英语、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力学以及艺术设计、音乐、体育等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1260余项。学校健美操队队员代表国家队夺得了我国健美操项目的首枚世界金牌,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特别贡献奖"。
科学研究
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科技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项目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43项;到位科研经费累计达13077.7万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864篇,其中SCI、EI、ISTP索引论文1376篇次;出版专著53部;获发明专利52项。学校出版发行《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地方文化研究》3种学术刊物,《职教论坛》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获全国优秀职教期刊一等奖,文章转载率在全国职教类期刊中排名第一、在全国教育类期刊中排名第三,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职教刊物之一。
职教基地
学校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体育总局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国重点支持建设地方示范性职业院校、国家健美操青少年培训中心,被江西省确定为江西省城镇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江西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中心、江西省服装职业技能鉴定站、江西省饭店职业英语标准培训与测试中心。
对外交流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具有招收海外和港澳台地区留学生的资格。目前与美、英、芬、丹、巴、德、澳、加、日、韩、匈和台湾地区等二十多所国(境)外高等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了合作协议,分别开展了合作办学、互认学分、教师进修、教师交流互访、学生交换学习及游学交流、合作研究等项目;我校还先后举办了多届中美、中日和两岸青年文化交流活动,德国、法国、非洲等国家地区的职业教育考察团也多次来校参观考察,洽淡合作项目。
社会评价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职教的办学方向,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形成了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培养职教师资的鲜明办学特色,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等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和江西师范类院校的唯一代表,出席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交流办学经验;1997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特为学校题词“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做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等称号。《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50多家新闻媒体近年来纷纷报道学校立足地方经济建设、推进学校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等方面的显著成果。
报考须知
(根据国家政策实时更新)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约 260名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