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教育以公立为主,国内95%的学校,包括大学在内都是公立的。加拿大的教育资金主要来自两方面:第一,加拿大政府,每年政府的教育支出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3%左右,是发达国家里面最多的。第二,当地的房产税,由于加拿大公民的房产是私有化,每年户主都要向当地政府缴纳房产税。由于大量的教育资金,加拿大的公立教育才会在世界上一直名列前茅。多伦多大学,UBC(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皇后大学,麦吉尔大学,阿尔伯塔大学的排名都在世界前一百名。而且公立大学的文凭中国教育部全部认可。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一、中央教育行政
加拿大联邦政府不设教育部,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教育制度,加拿大各省之间的教育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但是全国范围的教育水平基本相当。虽然教育由各省负责,但是联邦政府的法规和政策也对教育产生直接的影响。联邦政府每年拨专款资助第二官方语言的教学。除此之外,还负责一些特殊人群的教育。另外,联邦政府还可通过与各省的财政关系以及制定与教育间接相关的政策而发挥一定的作用。
二、地方教育行政
加拿大各省设有教育部,负责管理全省的教育。10个省和2个地区的立法机关有权决定本省(地区)的教育体制与政策法规,对各省的教育组织机构、学制、考试制度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各省或地区的教育体制、结构和培养目标大体相同。
各省的教育部长还负责并授权各地教育委员会管理中小学教育。教育委员会由选举产生或任命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各省的教育部门一般都负责大、中、小学的教育管理,但也有例外。10个省中,有7个省设有教育部,统一管理本省的教育。其余的3个省则将教育部与高等教育的管理分开,另设负责高等教育的机构。同时一些省设有向教育部长负责的省大学事务委员会。“沿海省份高等教育委员会”即是沿海三省(新布伦威克、爱德华王子岛、新斯科舍)高等教育的统一管理机构。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益,加拿大各省成立了各种组织加强与联邦政府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