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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服装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服装命名、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1987年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
学校下设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系、造型艺术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计算机信息中心,以及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有28个本科专业,4个双学位专业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面向纺织服装、文化创意产业及相关领域,坚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身心健康,具有多学科交叉思维、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现有各类在校生8600余人,其中本科生5900余人,研究生850余人,留学生26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600余人。
学校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圆满完成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制服、火炬接力服装、中国运动员领奖服、颁奖礼仪服之“青花瓷”系列、残奥会入场服等设计,“神七”、“神九”、“神十”航天服饰及舱内用鞋设计,以及建国60周年群众游行方队和志愿者服装、广州亚运会颁奖礼仪服装、深圳大运会颁奖礼仪服装、南京青奥会系列服装、北京市中小学校服、两代学位服、APEC会议国家领导人服装等设计研发工作。与国内五所一流艺术院校共同组建并培育“中国民族艺术传承与传播中心”,旨在探索并建立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培养机制,共同推进民族艺术的传承。
学校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大学和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各类学生交换交流项目。在国家留学生基金委的优秀本科生交流计划、艺术类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市高等学校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的支持下,通过学分互认,全面开展在校生的国家公派留学、校际互换、院系交流、个人访问、境外实习等多种形式的长短期海外学习交流活动。
近年来,本科生、研究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建校55年来培养的3万余名毕业生,许多已成为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军人物。
二、招生计划
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院系名称 |
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 人数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15 |
表演(服装表演)(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 |
40 | |
表演(广告传播)(130301) |
表演(广告传播) |
20 | |
艺术设计 学院 |
设计学类(1305) |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摄影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
360 |
造型艺术系 |
美术学类(1304) |
绘画 雕塑 公共艺术 |
70 |
商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20 |
注:
①以上各专业(方向)学制四年,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0000元。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生入校后将征集专业方向志愿,按照综合成绩、参照学生志愿确定专业方向。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19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与时尚设计实验班)1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时尚文化与传播实验班)10人。
③设计学类的学生入校后选拔20人进入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学习。其余340人在入学后第二学年,根据日常各科目课业成绩、个人志愿及分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专业及方向。包括产品设计(纺织品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产品设计(鞋品设计)、产品设计(箱包设计)、产品设计(家居用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④美术学类的学生入校后按照综合成绩、参照学生志愿确定专业及方向,其中绘画(油画)专业15人、绘画(中国画)专业15人、雕塑专业20人、公共艺术专业20人。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和表演类两类,请考生本人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报名。
1.美术类考试的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时尚广告设计实验班),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交费、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选择在石家庄、青岛、长沙考点考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见报名、考试安排表)到考点现场或指定的网站报名。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5年1月20日---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根据广东省招办的规定,广东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14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报名、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并上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网上确认时使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
(2)网上确认
使用我校系统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要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时间:2015年2月21日---2月23日
通过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必须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本人《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须从网上确认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报名、考试安排
考区 |
考点名称 |
考点(报名)地址 |
网上确认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5日或2月26日或2月27日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5日 |
河南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5日 |
广东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中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5日 |
四川 |
成都市武侯高中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5日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2月21日--23日 |
2月27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2月24日--25日 |
2月27日 |
山东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 |
2月2日--10日 |
2月27日 |
湖南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http://www.hneao.cn/ks |
2月24日--25日 |
2月27日 |
备注:
1.根据相关规定,河北、湖南、广东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河北、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河南省考生只能在郑州或北京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成绩。
2.选择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任选一天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在网上确认时确定。因北京考点容量有限,当天考场安排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时间参加考试。
3.在河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现场报名,在山东省、湖南省考点考试的考生须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流程及考试地点详见网站。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报名、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色彩(水粉) |
上午08:30---11:00 |
创意速写 |
下午13:30---15:00 |
素描 |
下午15:00---17:30 |
注:以上各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网上确认后打印的本人《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我校统一提供考试纸,考生需准备画笔、颜料和画板。
2.表演类考试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只在北京服装学院本部设有考点,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1)报名要求
专业名称 |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
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
说明 | ||
计划数 |
身高要求 |
计划数 |
身高要求 |
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 |
男生 |
6 |
185cm以上(含185cm) |
6 |
175cm以上(含175cm)175不限 | |
女生 |
34 |
175cm以上(含175cm) |
14 |
165cm以上(含165cm)不限 |
注:考生不得兼报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与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2)网上报名及交费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18日
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2月28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报名并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考生交费后须自行打印《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a)考生须持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准考证及《考生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参加测体和考试;
(b)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c)形体观察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为分体式单色泳装,赤足且不得穿丝袜,男生为单色合体泳裤;
(d)复试模特技巧环节中考生需自备素色紧身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10cm;
(e)自选舞蹈、武术或健美操片段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CD或U盘。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安排
专业名称 |
资格审核及测体 |
初试 时间及考试科目 |
复试 时间及考试科目 |
表演 (服装表演) |
1月19日 |
1月20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 (1月21日上午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1月21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乐感等; (c)自选舞蹈、武术或健美操片段: 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表演服装自备、时长2分钟以内); (d)口试:考察考生综合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
表演 (广告传播) |
3月1日 |
3月2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 (3月3日上午前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3月3日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镜前展示:根据所给道具表现造型,考察考生姿态、造型、表现力、乐感等; (c)自选舞蹈、武术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 艺术感染力等(表演服装自备,时长2分钟以内); (d)口试:考察考生综合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自备散文、现代诗、寓言、小说片段等稿件朗诵,时长1分钟以内) |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于4月初可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北京服装学院将于2015年4月15日前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寄发《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在我校专业考试(校考)及文化考试(高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造型艺术系美术学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商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考生文化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如果文化折算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法同上)高的考生。
五、实验班及专业介绍【点击查看】
六、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4.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10-64288364或64288375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64288183 艺术设计学院64288286
造型艺术系 64288016 商学院 64288247
监督电话:010-64288281
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郑重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郑重声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和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
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
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
4.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各省级招办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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