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4000多人,专任教师1168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08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和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示范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现有校舍7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234万元,图书435.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46.6万册);自主建成各类数字化教学资源1100多项。
学校有3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32个)、7个专业硕士点,经济学、管理学连续5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2011年法学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现有55个本科专业(方向),建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各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2门,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获批为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本科生就业率连续12年保持在99%以上,研究生就业率连续2年达100%。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30名,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
三、就读专业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各专业:法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说明:在实际报考专业志愿过程中,可能只有一个专业选择,录取后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学校需要,统筹调整进入以上所列专业)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询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2.考生报名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3.报考我校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取得该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或统测中未涉及到的项目,报考我校考生可只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术科测试。
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7.由于2015年国家与各省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文件尚未出台,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网上预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3月12日,考生可登陆招生办公室网站“快速通道”栏目中的“预报名”链接,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考生可以通过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带齐资料到广东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办公室验证确认测试资格,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5)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6)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所在省对此有相关要求的考生)
六、体育术科测试
体育术科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体育术科测试地点:具体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项目及时间:
2015年3月14日上午测试项目:田径径赛项目
2015年3月14日下午测试项目:游泳、田赛项目
七、费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报名测试费每人200元。
八、录取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择优录取:
1.参加测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
2.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要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办第二批本科线,部分特别优秀者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办第二批本科线的65%。
九、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址:http://zsb.gdufe.edu.cn 邮箱:zsb@gdufe.edu.cn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杨老师020-84096844
体育教学部肖老师020-84096906 1331170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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