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满足我校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签约参考人数
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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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参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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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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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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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第二批次
控制分数线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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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第二批次
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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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发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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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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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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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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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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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门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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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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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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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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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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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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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发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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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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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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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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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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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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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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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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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次序一:中锋
优先次序二:前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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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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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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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卫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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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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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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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次序一:前卫或前锋
优先次序二: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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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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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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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次序一:传统类
优先次序二:太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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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确定最终签约人数,宁缺毋滥。球类项目考生限报一个场上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3.截至201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排球、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专业水平达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
三、报名及初选
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月21日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
2.考生应于2月26日前(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日期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名次证书(成绩证明)和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后确定测试入围名单。初选时依据的评审标准,请查看《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该标准为最低参考标准,如考生报名人数过多,我校将适度提高初选标准。
4.我校将于3月1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专业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四、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业测试
各项目专业测试内容,请查看《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6日,测试过程全程摄像。考生可于3月1日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查询《测试活动指南》。
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获奖名次证书原件,无证件、证书或证件、证书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
2.文化课考试
入围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6日18:00-21:00,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课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将被取消文化课考试成绩。
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考试合格线。
3.日程安排
3月5日:8:00-10:30报到11:00-12:00政策说明会
3月6日:8:00-16:00专业测试18:00-21:00文化课考试
4.资格确认
我校根据各运动队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选择其中运动水平突出、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学生作为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与其签订资格生协议。
我校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文化课录取条件,分为文化单独考试、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和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三档。
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极为突出的、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给予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资格;对于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参加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65%的录取资格;对于专业测试成绩突出,参加我校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给予高考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专业测试合格线,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考虑。另外,以上所述“高考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测试期间,我校将安排男足、男排项目考生书面申报文化课录取条件(必选且只能选其一)。确定资格生时,分项目、分位置、分文化课录取条件,按照测试成绩降序排队录取。
三档考生的签约比例,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最终签约名单和录取标准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确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且须取得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格。
2.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我校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并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一般须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设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录取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
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严格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资格生协议及降分幅度执行。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将集中专业培养,学制为4年或5年(视高考成绩或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而定)。
六、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转会、出国留学、去俱乐部试训、参军入伍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依照《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大学体育特长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10-62511509(体育部)
010-62511075(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八、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内容
一、男足
1.身体素质:三十米跑。
2.基本技术:传接球、颠球、运球过杆射门/接扑技术。
3.实战能力:考生按所报考的场上位置,分队进行小场地比赛。主要考核技术运用、战术运用、比赛意识和比赛作风。
二、男排
1.身体素质:助跑摸高。
2.技术:打垫、扣球、发球、防守。
3.实战比赛:主要考核动作、技术、战术意识、击球效果和心理素质。
三、网球
1.体能素质:扇形折返跑。
2.基本技术:正手、反手各10个球,要求落点在发球线后,打出线路;技评主要考察速度、角度和动作规范等;发球一区二区各10个,要求发出内外角。
3.比赛:根据体能和基本技术得分淘汰后进行分组,视分组和人数决定比赛轮次,第一轮先打抢十一,之后再分组进行比赛,最后一轮男女前4名选手分别进行循环赛。
四、女篮
1.运球八字上篮:2个往返,以时间为准,按技术要求衡量。
2.一分钟自抢自投:后卫、前锋投12球;中锋在3秒区外投15球,按进球数计分。
3.全场二打一: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4.全场三打三: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5.全场五打五: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五、男篮
1.身体素质:助跑摸高。
2.运球八字上篮:2个往返,以时间为准,按技术要求衡量。
3.一分钟自抢自投:后卫、前锋在3分线外投12球;中锋在3秒区外投15球,按进球数计分。
4.全场二打一: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5.全场三打三: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6.全场五打五:主要考核技术熟练程度、动作流畅程度和技战术运用合理性。
注:男篮测试将视测试人数采取中场淘汰制。中场淘汰后,继续进行之后的测试。
六、女足
1.身体素质:三十米跑。
2.基本技术:传接球、颠球、运球过杆射门/接扑技术。
3.实战能力:考生按所报考的场上位置,分队进行小场地比赛。主要考核技术运用、战术运用、比赛意识和比赛作风。
七、武术
1.基本功:基本腿法5种(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及扫转腿法2种);跳跃5种(腾空飞脚、旋风脚、外摆莲、侧空翻和旋子转体);难度动作;柔韧性(左右直叉、横叉和转肩下腰)。
2.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和传统拳任选一项,时间不少于一分钟。
3.器械:长器械、短器械、太极器械和传统器械任选一项,时间不少于一分钟。
4.身体素质:一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注:我校将视测试场地条件和测试时间,调整专业测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到时测量身高和体重。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下称《招生简章》)规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如达到基本标准的考生太多(主要参考各项目测试特点和场地要求),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度提高初选标准。
进入初选范围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并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邮寄报名材料。
一、男足
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中学生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守门员优先。
二、男排
1.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二传、自由人:1.75米(含)以上
(2)主攻、副攻、接应:1.85米(含)以上
2.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3.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排球技术水平高,或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历史成绩要求。
三、网球
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单打比赛前3名、全国比赛获得单项比赛前3名者优先。
四、女篮
1.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后卫:1.65米(含)以上
(2)前锋:1.75米(含)以上
(3)中锋:1.80米(含)以上
2.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亚洲和世界中学生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主力队员优先考虑;
3.篮球技术水平高,或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历史成绩要求。
五、男篮
1.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后卫:1.80米(含)以上
(2)前锋:1.90米(含)以上
(3)中锋:1.95米(含)以上
2.国家一级运动员优先考虑;
3.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亚洲和世界中学生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主力队员优先考虑;
4.篮球技术水平高,或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历史成绩要求。
六、女足
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近三年内在全国中学生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七、武术
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的队员,全国比赛单项或集体项目比赛获得前六名的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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