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莆教[2015]2号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直各有关学校:
《莆田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已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教育局
2015年2月6日
莆田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4〕13号)等规定,在保持原有方案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市中考中招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凡本市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12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享受同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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