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2015年西北工业大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理工类考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的考生优先;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或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或国际航空航天类锦标赛或“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奖项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者;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专业研究性论文者。
文史类考生:
(1)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6)高中阶段出版过具有一定思想性和学术性的图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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