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
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批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接受未填报的该校在沪招生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征求志愿院校设3个,第二批征求志愿院校设6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
零志愿,提前批与艺术类、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志愿设置办法填报。根据教育部规定,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专业。
(二)填报时间及内容
1、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也就是考前填报。填报的内容为:
(1)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
(2)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3)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4)本科第一批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5)本科第二批院校,可填报6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2、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的内容为:
(1)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2)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3)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平行的8所院校志愿。
在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六个专业志愿,一个“愿否调剂”栏和一个“愿否走读”栏。“愿否调剂”是指考生若未被这所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沪招生的其他未填报专业的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分成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它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空白不填的,作全不愿意调剂处理,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