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下称《条例》)将正式施行,稍早的3月31日,国务院宣布了这一信息。
《条例》规定,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步模式为存款保险基金,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存款机构向这一机构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存款人无需直接承担相关费用。一旦银行发生兑付问题,存款账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向存款人“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据了解,该条例全面覆盖了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是我国金融改革中利率市场化之后的又一关键举措。“存款保险是利率市场化的前提,该制度的执行意味着整个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加速。” 银行业人士均如是表示。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多数业内人士予以支持,“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对于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市场效率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作用重要。”
而在元大证券研究员王佳卉看来,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着更加全局性的意义,“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最终将提高人民币地位,使之成为国际货币。中国力推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可从近期如火如荼的‘一带一路’、亚投行组建中窥见端倪。”
重大政策实施必然伴生着重大影响。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在即,这一中国银行业的空前改革措施将对银行这一金融主体产生怎样的影响,又将在更宏观的层面改变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
银行再无国家信用背书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影响最为直接。根据《条例》,除了部分外资银行在境内开立的分支机构外,境内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费。
“这就意味着,这笔保费的上缴,将对存款性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尤其是对中小型银行,此举或将进一步影响其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大连市商业银行行长王劲平告诉企业观察报记者。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也在其发布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从对银行利润的影响来看,由于一般性存款余额较大,因此,缴纳保费对银行利润有一定冲击。
“2014年年底,商业银行净利润总计为1.5万亿元,我们测算的一般性存款余额约为105万亿元(税率以25%计)。若存款保险平均费率在0.04%-0.08%的区间,则对整个银行业的净利润影响约为2.5%-5%。”
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已在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阵痛,这在日前各商业银行陆续披露的年报中便有所体现。据已披露年报,多家银行利润增速下滑,工农中建交五大行2014年净利润增速全部维持在个位数,即使净利润增速最高的中国银行也仅在8.08%的水平,其他股份制银行净利润同样增长乏力。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商业银行净利润1.55万亿元,同比增长9.65%。而过去的2008年至2013年,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均保持在两位数。多位银行业人士预计,今年银行利润增速将继续下滑3%至5%。
“事实上,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利润的冲击是短期的。虽然存款保险制度将增加银行的债务成本,但是不应过分夸大其影响。” 元大证券研究员王佳卉则这样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根据《条例》,一开始所有银行都将缴纳同样的存款保险费,但最终我国会形成面向不同银行的差异化收费标准。不同的标准将考量金融市场的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各银行的存款结构。
她就此算了一笔账:根据国际标准,假设保险费率为0.5‰,以2013年末数据为基础,则中国整个银行板块的存款保险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50亿元,至多仅占中资银行总净利润的3.6%。
在出国留学网记者的采访中,王佳卉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多位银行业人士的认同。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将引发我国银行业更深层次的变革。“作为利率市场化推进中的重要一环,存款保险制度将逐渐改变我国银行业生态。” 管清友判断。
根据他的说法,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以前,我国的银行信用实际上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的隐形担保,银行“大而不倒”比比皆是。目前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竞争剧烈化,部分银行将面临市场的淘汰,存款保险制度则是为可能发生的存款性金融机构破产退出作准备;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将过去政府对存款的隐性担保显性化了,“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中国银行业将失去国家信用支持的全额担保。这无疑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历史性变革。”
弱化政府担保之外,在金融界人士看来,存款保险制度对于我国金融改革还有另一个重大意义——打破了困扰金融业多年的刚性兑付“幻觉”。
2013年以来,我国泛资管时代加速来临,国内资产管理行业在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超常规”发展,在现实操作、监管指导以及投资者的预期上,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刚性兑付“幻觉”。刚性兑付背后,绝大部分依赖于银行信用,而由于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缺乏,银行信用实际上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的隐形担保。在畸高的无风险收益率下,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是扭曲的,其资产配置也是扭曲的。资深金融人士史晨昱由此撰文称,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刚性兑付幻觉,避免了“资管泡沫”所带来的虚假繁荣。
“失去了政府信用背书,这将对银行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如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有所增加,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等。” 渤海银行长沙分行同业业务营销中心产品经理谷艳莉坦言,存款保险制度无疑对银行的竞争力提出了高要求。银行之间竞争加剧,总体上看,那些经营稳健、有竞争力的银行将胜出,中小银行的挑战更加严峻。
银行业“刮骨疗毒”?
以存款保险制度为重要内容和步骤,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可谓针对金融领域尤其是银行的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诊治。
“长期的利率管制给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留下了诸多积弊,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加速倒逼银行主动变革。”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我国政府为银行业构造了能获得超额垄断利润的环境,在这种环境里,限制性的准入和退出使得大银行、小银行、好银行、差银行都能在竞争中相安无事。由于缺乏价格竞争这一基本手段,银行竞争焦点只限于对存款规模的追求和对贷款质量的把握,这种不完全的银行竞争导致了银行服务出现局部过剩。
前述资深金融人士史晨昱则撰文从另一角度道出了我国银行业的沉疴——中国银行业同质型银行太多了,且因对实体经济服务不够招致诟病。“无论银行大小,业务模式均趋同,主体业务集中在存贷市场,大部分利润来自于存贷差,目标客户普遍都集中于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等,效率低且缺乏市场竞争力。”
“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就像是构建了银行业优胜劣汰的筛子。面对加速变革的金融大时代,没有了国家兜底,完全的企业化治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使得银行在产权结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都面临着挑战。”重庆农商行副行长隋军这样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说。
另据郭田勇分析,在存款利率彻底放开管制的初期,由于银行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要有一个过程,将会产生阶段性风险,这种阶段性风险产生于由管制利率迈向市场利率的转轨期间,并带有系统性,但随着转轨阶段的完成,银行经营日益理性,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阶段性风险就会渐趋消失。
“但关键是,银行必须在转轨阶段经受住阶段性风险的洗礼。这些阶段风险包括净利差收窄导致的盈利压力加大、利率风险加大、系统性风险加大等。”他说。
“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尽早进行管理和业务转型。”包括隋军在内的多位银行高管均认为,从长期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彻底改变商业银行行为模式,存款隐性担保的消失, 银行间分化将逐渐拉大,行业完全走向优胜劣汰。因此,商业银行必须提高自身风险定价能力、资金运作等方面竞争力。
另据元大证券研究员王佳卉分析称,对利息收入依赖性降低且具有良好风控与独特运营特色的银行将脱颖而出,“我们认为,未来对传统利息收入依赖性较低的银行可以比其他同业更好地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
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战略转型和创新势在必行,多位银行管理层人士表示,他们计划从市场和客户细分入手,实施差异化战略。
“我们更关注银行的整个财务报表变化。”谷艳莉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说,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都将出现明显变化,具体表现在,在负债端,存款结构将有明显改变,从被动负债变为主动负债,贷款违约保险的发行规模增加、非保本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增加、公司存款增加;在资产端,银行风险偏好提高,在资产配置上更加青睐中高风险的资产,比如非标资产、中小微企业信贷等。“这也能够折射出银行未来业务结构的转型趋势与方向。”
来自华创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亦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的银行,风险偏好上升,存款集中度会下降。
尽管如此,对于加速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外界却也不乏质疑之声。“在现实中,即便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分析师们仍怀疑专注于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的中国政府是否会允许银行倒闭。近年来,中国政府已允许一连串高风险、高收益债券发生技术性违约,但每一次,政府最终都安排散户投资者得到了全额偿付。”有外媒如是质疑。
谁将迎来发展契机或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对于整个银行业而言挑战之外亦有机遇。在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看来,存款保险从隐性到显性,大额存款可能会偏向国有银行,中小银行负债成本会有上升可能。不过,50万的赔付上限还是为日后民营银行的推出和发展挪腾了空间。“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和未来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那些深耕资产收益率更高的小微企业的银行会逐渐崛起。”
实际上,扶持民营银行群体亦是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一个主要初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小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信用不足的问题,存款保险可以通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也可以在银行发展过程中有风险时及时校正,为中小银行的发展、民营银行的发展创造一个基础和条件。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则从另一角度对此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是民营银行的一次发展机遇,将对大型国有银行的国家隐形担保转变成一种面向市场的保险制度,参保银行的地位是等同的。“对公众来说,民营银行这种新生事物是陌生的,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储户们会认为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更小,出现偿付问题的概率也会更小,因而将钱存进资金雄厚的大银行更放心。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有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偿付作保障,将钱存进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对储户,尤其是小储户来说几乎没有区别,这无形中增强了公众对民营银行的信心,提高了民营银行的竞争力。”
由此,多位业内人士皆认为,民营银行的发展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的。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了民营银行的信用度,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民营银行的发展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银行的危机感增强,对存款保险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要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
无论如何,银行已经暗中筹备应对新政的冲击。一位城商行人士表示,近期可能会出现存款集中度下降、存款搬家的现象,但不必过分担忧。因为各银行的客户都已有了一定的黏性和惰性,而且客户把钱存在哪家银行,出了风险都能享受上限为50万元的赔付。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总经理娄丽丽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并不会带来大规模的存款迁移。
不过,以内蒙古银行乌海分行为例,该行就制定了《内蒙古银行乌海分行存款保险专项应急预案》,指令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情报信息、技术保障、现场处置、政策咨询等小组,对危机期间分行的主要业务指标进行数据动态监测、异常预警,并向总、分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提供业务管理信息。而其各营业网点及营销条线则做好重点和高端客户的沟通与维护工作,同时加强存款情况监测,分析原因,制定相应对策。而农行方面则要一线员工和客户经理对于客户要求办理的正常业务,应按照正常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推诿;不得诋毁同业,误导客户。
“从整个金融体系来看,这也意味着我国建设普惠金融的力度正在加大,中小企业等融资难问题正在被着力解决。”管清友表示,建立民营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一环。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补充,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消费者、小微企业和“三农”,由于信用度不高,收入水平有限,这些客户往往被大银行所忽略。民营银行的建立使这些客户的金融服务体验成为了可能,民营银行的本土性决定其能与这些客户长期、密切地交流,通过识别客户特定的金融需求而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与产品,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因此小储户们可能会更加愿意与民营银行合作。
作用于资本市场方面,除了民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落地还将给上市银行带来利好。申万宏源分析师孙海琳指出,相对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给上市银行带来的风险较小。上市银行未来将享有品牌的溢价,有利于降低负债成本。“对于上市银行尤其是规模扩张受限的中型银行来说将通过并购破产银行实现跨区域的规模扩张。”另有多家券商分析师同时出具研究报告做出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将抬升银行板块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