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宁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及政策
南宁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定在2015年5月6日至9日。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安排等,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县区)中招办确认,并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每个实验操作时间规定为20分钟,另有5分钟为发卷、收卷时间。
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南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南教〔2015〕20号)的精神,我市在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中继续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市教科所负责组织人员对监考人员的市级培训、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含考试结果评定标准)等工作;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考点实验器材准备的检查、考点认定及实验操作考试巡视工作,并协助市中招办做好考务工作布置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中招办、电教仪器站(中心)、教研室、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考试、成绩入库等;县区电教仪器站(中心)负责考点的设置、实验操作设备的保障、检测等;县区教研室负责实验操作监考教师的资格审查、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内容在现行初中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必做的学生实验中。全市统一选定每科6个实验作为今年实验操作考试课题,具体考题见《南宁市2015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附件4)
2.考试方法
对已确定考试用的实验操作课题,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拟定出每个实验学生应掌握的知识点及考查情况的评定标准。考前由参考学生抽签确定具体的实验操作课题,学生按照规定要求独立完成实验,监考老师当场评定实验操作考试结果。
三、考试对象和考试成绩
凡参加中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未达标两个等次,考试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四、考点设置
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以便于组织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向市(县区)中招办提出考点申请,经市(县区)中招办组织有关人员评审、确认后,学校才能设置考点。未能设立考点学校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协调安排到附近设立考点的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服从市(县区)中招办的协调安排。各开发区、东盟经济开发区按辖区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县区负责组织考试。
每个考点成立考点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考场布置。考点学校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并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五、考点组织
1.考点环境布置
考点校园环境要干净整洁,要在学校门口悬挂横额,横额上书写“南宁市2015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XX学校考点”,在明显位置张贴“候考室、考场安排示意图”、“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生须知”、“卫生室、卫生间位置方位图”,在各候考室、考场、卫生室、卫生间等门口张贴或挂上醒目标志牌。
2.场地:考点学校设候考室1间,可供56名学生分4组有秩序就座;物理、化学实验室各1间作考场用,每间实验室设4列,每列7座,共28座:1至7座为第一实验,8至14座为第二实验,15至21座为第三实验,22至28座为第四实验。考场内每列第一桌分别放上第一实验、第二实验、第三实验、第四实验标示牌子,县区农村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考场。
3.器材:按考试课题,器材要满足一人一组实验需求。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有关工作人员应准备好下一场考试用的仪器药品和材料。
4.考点选配工作人员:主考、副主考各一名,抽签工作人员一名,检录工作人员一名,理化实验员各二名,监考员每个考场配4名。
5.考前准备:
①考试前准备考生花名册一份(含场次名单安排)。
②考点主考从本文规定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课题中各选择4个实验作为本场次的实验考试试题。并及时通知实验员做好考场准备。
③考场准备(主要是实验员准备实验)。理、化实验员根据每场次确定的实验课题准备好实验用的器材及药品。
④备签。组签时,考务工作人员根据选定的理、化实验操作试题和本场次考生人数混合组签;准备签时要保证签的数量、各签对应的实验课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⑤考前抽签。考前半小时考务人员召集考生点名并抽签(抽到哪科实验课题就考哪科的课题),考生抽签确定考题后进入候考室候考(考生不准带课本、实验报告册、资料等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点统一时间安排进入相应学科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考试。
6.监考和考试结果评定:监考员原则上安排相应学科的专业教师。实行校际间相互交换监考员(由市(县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实行一监七制和主监考制,即一个监考人员对应监考七名考生(每个考场设四名监考员,每位监考员负责观察一列学生实验操作);监考员当场评定考生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分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主监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保存。为保证公平、公正,除严格认真在学科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员中挑选监考人员外,对监考人员应进行培训,掌握统一评定标准,统一尺度。主监考由相关学科的学校领导担任。
六、考试及补考
1.考试时间定在2015年5月6日至9日。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安排等,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县区)中招办确认,并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每个实验操作时间规定为20分钟,另有5分钟为发卷、收卷时间。
2.考生因伤、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中考试者,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县区)中招办同意,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由市(县区)中招办安排到具备考点的学校进行。市区内考生补考时间:6月22日下午15:00—17:00,地点:南宁市二中新民校区(新民路29号)。各县的补考时间、地点由各县教育局自行安排。
3.城区内社会零散考生的考试时间:一是2015年5月7日9:00—11:00,二是2015年6月22日15:00—17:00,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间参加考试。地点:南宁市二中新民校区(新民路29号)。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3863955,13788680761。
七、考试成绩报送
市教育局直属的考点学校务必在5月31日前将考生考试成绩(包括借考学校考生的成绩)用电子表格录入并以U盘形式上报到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室(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nnsys507@163.com.)、同时打印文稿一份盖学校公章交换至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室。城区的学校报城区教研室,城区教研室汇总后报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县的学校将考试成绩报所在县教研室。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8号;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3863955,13788680761。
八、 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理
1.各考点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试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老师、考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实验操作考试程序及要求,每次实验操作考试开考前,督促实验管理员对将要使用的仪器、药品、实验室电源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监考老师、考务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操作考试顺利进行。
2.各考点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报告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在实验操作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人要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处理,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考试期间,市(县区)中招办要对各考点进行督考巡视,监督考试过程,保证考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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