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收高质量的优秀新生,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经教育部授权批准的单独招生工作,将按照《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德智体美综合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情况,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 学院品牌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具有57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综合性院校。学院是全国首批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公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
★ 地理环境
学院地处以“蓝天、碧海、金沙滩”闻名的新兴海洋特色城市山东省日照市,校园毗邻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依山傍海,地理位置优越。
★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1595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万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90万余册,学院按照“追踪技术发展、创设真实环境、营造企业氛围、培养职业能力”的实训基地建设理念,建设有101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场,集学生技能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对外技术开发与生产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建筑工程技术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机电一体化实训中心是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师资力量
学院大力推进“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名师工程”,建设了一支德技双馨、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学团队。学院现有教职工960人,其中专任教师613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2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259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比例达54%。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部级人选1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7人,省部级优秀教师6人,山东水利“3131人才培养工程”5人,山东水利厅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2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先后承担国家、省、部、厅级科研课题10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4项,地厅级科技进步奖95项。近三年发表论文809篇,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41篇,被SCI、EI等收录101篇。每年出版论著、教材近40余部,面向社会开展生产技术服务100多项。
★ 专业建设
学院开设了涵盖水利、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旅游、艺术设计传媒等13个专业大类的56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水利工程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是国家财政专项建设经费重点支持专业。水利工程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建设方案示范专业。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会计电算化、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等8个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酒店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等10个专业为山东省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
★ 就业工作
学院是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统筹力度,建立了规范化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构建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规划教育体系,为学生的终生职业发展提供充足动力。学院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学生顶岗实习后的就业比例,促进毕业生全面高质量就业。学院以“联通未来青春创业社”为平台,突出“一个核心”,实施“两个融入”,即以培养学生自我创造力为核心,把创业成功案例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中,把创业能力培养融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等校本课程中,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创业教育,构建完善了一年级学生有目标、二年级学生有特长、三年级学生有行动的创业人才成长体系。
★ 奖学助学制度
学院不断完善奖学助学制度,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发放奖助学金900多万元,最高奖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助学金的覆盖率达66%。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学院积极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准备有关材料,使所有家庭贫困的学生都可以顺利获得国家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
★ 校企合作
学院按照“厂中校”、“校中厂”的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校内外实训基地。学院先后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中铁第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山东豪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建成了191个功能完备的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了各专业学生校外实训和生产实习的教学要求。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微山县水利局等单位结成战略联盟,在科研立项、学生顶岗实习、教师顶岗锻炼、聘任兼职教授、实验设备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探索校内实训基地由消耗性实训向生产性实训的转型,开拓了“承接生产加工型”校内生产性实训新模式,使教师与学生兼具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身份承揽实际生产任务,营造真实的生产环境,使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成为学生工学交替的实战场所,真正实现了学校与岗位零距离对接。
★ 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国家的8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多次选派管理人员、师生交流互访,就学生留学、专业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合作领域和层次不断拓展。近年来,共选派3个国际合作专业385名学生升入俄罗斯著名高校莫斯科国立自然资源规划大学和伊万诺沃国立化工大学就读本科专业,学生的总体素质得到了合作学校的广泛认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全日制高职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