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于2015年继续招收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本简章限定项目文艺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获得合格证。
3、报考舞蹈特长的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等13省(区市)。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
招生计划:50人。(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测试的实际成绩确定,如果没有合格考生则不招生)
招生专业:详见《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项目:
1、器乐:40人
(1)民乐:15人
琵琶、柳琴、扬琴、二胡、唢呐、古筝、笛子、笙、阮
(2)西洋管乐:13人
双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单簧管
(3)西洋弦乐:10人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4)西洋打击乐:2人
定音鼓、军鼓
2、舞蹈:10人
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当代舞
四、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照片(临时身份证无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月25日。
3、2015年3月2日—5日,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登录后在“吉林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通知消息处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方可缴纳报名、考试费。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5年3月8日;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5、考生于2015年3月10日—12日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
6、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14日开始。
2、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各个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报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内容
1、器乐
(1)视奏(现场抽题,乐调准确、演奏完整、节奏稳定);
(2)按规定曲目任选一首参加测试,不得自选曲目;无规定曲目的项目,请自备一首乐曲参加测试(乐曲连贯、完整)。
民乐:
琵琶:《渭水情》任鸿翔曲
《火把节之夜》吴俊生曲
扬琴:《凤凰于飞》桂习礼曲
《离骚》黄河曲
二胡:《豫北叙事曲》刘文金曲
《三门峡畅想曲》刘文金曲
古筝:《秦桑曲》周延甲曲
《打虎上山》赵曼琴曲
笛子:《帕米尔的春天》李大同曲
《欢乐歌》江南丝竹陆春龄编曲
柳琴、笙、阮、唢呐:曲目自选
西洋管乐:
长笛:《阳光灿烂照天山》黄虎威曲
《G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斯塔米茨曲
单簧管:《幻想曲》罗琳桑曲
《A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莫扎特曲
双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曲目自选
西洋弦乐:
小提琴:《丰收渔歌》李自立曲
《第七协奏曲》第一乐章罗德曲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曲目自选
西洋打击乐:
定音鼓、军鼓:曲目自选
2、舞蹈
(1)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
(2)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限4分钟以内。
七、录取办法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拟录取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2、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100%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本线,参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3、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其所在省(区市)一本线的线差,排序安排专业。
4、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九、其他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器乐考生自备乐器(定音鼓学校提供,鼓锤自备),不允许伴奏;舞蹈考生自备伴奏音乐CD光盘或MP3。
3、请考生于2015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测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合格证》。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均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应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5、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团委0431-8516655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收科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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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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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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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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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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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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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招英语考生 |
日语 |
文科 |
|
限招英语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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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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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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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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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学院 |
行政管理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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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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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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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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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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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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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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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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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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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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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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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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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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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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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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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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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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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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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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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确定、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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