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江苏 | 广西 | 山西 | 甘肃 | 湖北 | |||||
美术学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34 | 25 | 30 | 30 | 待定 | 1000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10000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10000 | |||||
动画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10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三、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1、报名办法 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省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考试院指定的考点现场报名,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我校不接受函报。
2、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甘肃 | 元月18~19日 | 元月21日 | 120元/生 |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 |
广西 | 元月23~24日 | 元月26日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
江苏 | 元月22~23日 | 元月24日 | 江苏师范学院(徐州) | |
山西 | 元月21~22日 | 元月24日 |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注:考试时间、地点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200分)
考试时间:各科均为150分钟(以各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音乐类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湖南 | 广西 | 山西 | 甘肃 | 湖北 | |||||
音乐学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25 | 20 | 20 | 20 | 待定 | 10000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 | 本科 | 4 | 文理兼招 | 10000 |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三、音乐类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1、报考办法: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不接受函报。
2、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甘肃 | 元月18~19日 | 元月21日 | 200元/生 | 兰州文理学院(兰州) |
广西 | 元月23~24日 | 元月25日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
山西 | 2月12~13日 | 2月14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3、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均已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4)、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
4、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 面试顺序 | 面试科目 | 面试内容 |
音乐学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钢琴或其它器乐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 |
3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
1 | 声乐、气质形象 | 演唱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测试音域。身高、形象、气质测评。 |
2 | 视唱、练耳 | 现场抽题视唱五线谱或者简谱;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舞蹈方向) |
1 | 舞蹈 | ①成品舞(不限舞种);②基本功(开软度测试,古典舞技巧组合一个)。 |
2 | 形体形象 | 测量身高及身材比例,形象、气质测评 | |
3 | 节奏、模唱 | 节奏(现场抽题模打节奏);模唱(现场抽题模唱) |
特别提示:
1、 “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2、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3、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4、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5、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 类别 |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
湖南 | 江苏 | 山西 | 湖北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4 | 文理 兼招 |
15 | 15 | 15 | 待定 | 10000 |
注: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考生报考条件
1、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2、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发声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无肢残和色盲、色弱、夜盲。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含1.70米),女1.60米以上(含1.60米)。
三、专业考试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考试地点 |
湖南 | 2月3~4日 | 2月5日 | 200元/生 |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5日 |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 |
山西 | 详见考点安排 | 详见考点安排 | 山西传媒学院(晋中) | |
湖北 | 不单独组织考试,使用湖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
注:1、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专业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不得化浓妆(可化淡妆),相关考试用品自备。
3、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不接受跨省报名。
四、专业考试内容与分值
1、形象气质,10%;
2、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20%;
3、指定稿件(新闻类),现场抽签,时间不超过1分钟,30%;
4、即兴评述,面试答题,现场抽签,现场陈述与答辩,有5分钟准备时间,40%。
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3日起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http://www.hue.edu.cn/zsb/)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高考录取原则:
1、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凡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新生进校后在文学院培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专业介绍
美术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教师教育美术专业特长,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中小学学校美术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创作、设计领域能够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适应现代化社会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素描、色彩、绘画透视与艺用解剖、创作与构图、 书法与篆刻、国画基础、油画基础、水彩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学概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心理学等。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艺术创作及创新设计能力素质,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独立进行视觉传达设计实践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广告公司、设计公司、新闻、企业等单位从事相关艺术创意设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设计素描、设计速写、设计色彩、构成基础、设计心理学、装饰绘画、写生、字体设计、世界平面设计史、版式设计、企业形象设计、摄影、商业插画、招贴设计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理论和实践的专业技术,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及网络音频、视频节目的配音、播音、主持、策划、采访、编辑、制作等综合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适应性强、富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主持艺术与技巧、播音创作基础、电视编辑与制作、电视摄像与采访、视听媒介批评、即兴口语表达、现代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等。
2014年录取情况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招生各省市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 ||||||||||
专业名称 | 湖南 | 江苏 | 广西 | 甘肃 | 山西 |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专业合格线 | 录取最低分 | |
美术学 | 309.333 | 552 | 286.67 | 654.35 | 310 | 668.8 | 294.67 | 635.2 | ||
环境设计 | 565.6 | 567.9 | 679.2 | 664 | ||||||
视觉传达设计 | 541.6 | 626.34 | 599.2 | 652.8 | ||||||
动画 | 532 | 597.6 | 635.2 | |||||||
音乐学 | 72.3 | 73.72 | 82.985 | 90.406 | 80.61 | 80.778 | 71.658 | 71.845 | ||
音乐表演(声乐) | 73.62 | 73.66 | 82.14 | 82.348 | 83.515 | 84.44 | 73.985 | 75.225 | ||
音乐表演(舞蹈) | 78.325 | 79.59 | 78.325 | 83.5 | 81.695 | 82.855 | 65.4(统考成绩) |
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27-87943888、87943780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27—87943522 (纪委)
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编:430205
乘车路线:乘地铁2号线到武昌光谷站转756路公交车至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终点)。
学校网址:www.h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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