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25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四年 | |
电子音乐作曲 | 5 | 现代音乐学院 | ||
录音艺术
130308 |
录音艺术 | 10 | ||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钢琴演奏调修 | 10 | |||
音乐数字媒体 | 10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
10 | ||
手风琴演奏 | 5 | |||
声乐(流行演唱)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
15 | |||
声乐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
100 | 声乐系 | ||
钢琴演奏 | 7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0 | 民乐系 | ||
舞蹈表演
130204 |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
30 | 舞蹈系 | |
舞蹈编导
130206 |
舞蹈编导 | 70 |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 地址 | 限考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名 | 2月1日-2日 | 2月4日-5日 |
吉林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2月4日-5日 | 2月6日-7日 | |
湖南长沙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2月6日-7日 | 2月8日-9日 | |
山东济南 | 山东省考生可自行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山东省 | 2月2日-25日 | 3月1日-2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全国 | 3月14日 | 3月15日-19日 |
省内联考
专业合格考生 |
3月15日 | 3月16日-19日 |
音乐学系
一、音乐学
初 试:(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创作歌曲一首(程度不限),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知识问答:音乐学基本知识问答;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三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参考教材:俞人豪、周青青等编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微博]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写作,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50%;音乐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二、文化产业管理
初 试(面试):
1、任选下列艺术才能一项,现场展示: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
(3)展示其它艺术技能一项(如多媒体制作、朗诵、小品、舞蹈等)。
2、专业知识问答:
音乐基础知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其他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音乐鉴赏知识、文化艺术基本知识两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教材及说明】
(1)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和地理常识。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50%;专业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音乐教育学院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基本乐科:
1、面 试: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 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 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挥
初试:
1.专业课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 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试:
1、面 试:
(1)试 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 钢 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 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面试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
3、面 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片段分析:根据题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谱例的旋律、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奏、织体形式等特点。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声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 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
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 试
(1)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三试5%。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30%)
a、同 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 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0%)
复试:
1、笔试:包括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30%)
2、实操:钢琴击弦机零件拆装。(20%)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试:(面试)
1、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
2、中国当代(1978—2013)美术作品评析及基础常识问答。
三试:(视唱练耳)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01C、吟飞RS—1000型。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
为旋律配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手风琴演奏:
初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1)本院考点: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伴奏带,统一采用数字音
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如需钢琴伴凑,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2)省外考点:考生须自备CD伴奏蝶,单曲单碟。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4、流行键盘演奏:
初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复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组曲音乐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根据考试现场提供乐谱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考场用琴:
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5、流行萨克斯:
初试:
(1)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2)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可自带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吉他
初试:
(1)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7、电声贝斯
初 试:
(1)大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复 试: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8、爵士鼓
初试:
(1)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
复试:
(1)乐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二、舞蹈表演(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自选舞表演。
复试:
1、基本功能力测试;
2、歌曲演唱;
3、特长展示。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剧目音乐,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碟,可自带便携式播放设备。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佳,女1.65m以上,男1.75m以上。
(2)自选舞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包括:国标、爵士舞、街舞等体育
和流行舞蹈以及芭蕾、中国古典、民间舞蹈、现代舞)。
(3)基本功能力测试:包括软开度、跳、转、翻技巧。
(4)歌曲演唱:风格不限,包括艺术歌曲及流行歌曲,时长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演唱中节奏、音准、音色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5)才艺展示: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才艺特长,时长1分钟内。(戏剧小品、朗诵、主持、乐器演奏等)。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陕西省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曲目不得与联考曲目重复),报考联考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音乐学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视唱练耳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考生只限在本院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5日(8:00—22:00)。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报名处进行面报。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
五、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5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1、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3、我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一律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具体要求执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上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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