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春季招生)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区蔡伦路1200号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中西医临床医学25人五年制 康复治疗学45人四年制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5、对于心理测试异常的学生,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 |
九、录取规则 |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在不超过我校公布计划数的2倍范围内划定我校的面试资格线,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的面试。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0分)+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由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自主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计划数的50%。 4、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5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5、面试指南: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2015年2月15日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综合能力主要测评学生的英语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其他:(1)面试前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出示的体检报告。 (2)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1322028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51322410 | |
十四、网址 | www.shutcm.com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