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下列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六)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二、受理部门
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日常管理部门。
三、提交材料
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表》(登陆阳江市财政网www.gdyjcz.gov.cn “网上办公—资料下载”下载)一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需变更内容的相关证件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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