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0年(外省)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艺设计)、绘画(油画、国画),均为本科四年。
三、招生名额
全国共计180名,在山东、江苏、湖南、江西、甘肃、河北、安徽、陕西、山西、新疆等十省区设点招生,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学费6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填写高考报名序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报考登记表。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照片3张,(背面需写姓名)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七、专业考试科目
素描(头像) 8k画纸,色彩(静物)8k画纸。外省区考点均为默写。
八、考生须知
1、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自备。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九、录取及待遇
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联系电话:0991-4332150(美术学院)0991-4332596(学生处)www.xjnuart.org www1.xjnu.edu.cn/msxy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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