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高睿7月1日洛杉矶报道:陪伴富翁丈夫生活14年的严太太虽有一份“遗嘱”,但直到去年丈夫中风去世后,她才弄明白这份“遗嘱”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而她的美国梦也随着丈夫的全部财产被转移到其丈夫儿子的名下而彻底破碎。
现年49岁的严太太介绍说, 她和其白人老公是在网上认识的,1997年两人在中国结婚,1999年她来美和老公生活在一起,一过就是12年。73岁去世的老公是一位成功人士,家里有6份财产、牧场和游艇等。丈夫生前曾写了一份“遗嘱”,称身后的所有财产都留给她。
可是2004年期间,丈夫的儿子两次潜入父亲家,拿走了许多重要资料,而且背地里把严太太和其丈夫所有的银行账户都划掉了严太太的名字。心存疑窦的严太太曾聘请律师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丈夫背着她已经把所有的财产都转移到儿子的名下。
严太太问老公为何这么做?对方回答是儿子逼的,因为在她之前老公已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都是以女方骗了他的财产而告终。严太太虽然心里很不平衡,但怕过分计较会让朋友们说她是为了财产才嫁给“老外”的,所以没过分去追究。
去年9月丈夫中风去世后,人财两空的严太太拿着“遗嘱”找房产管理部门要讨个说法,得到的回答是所有的财产都是儿子的名字,所以老公的“遗嘱”变成了无本之木。严太太这时才明白,原来身为律师的儿子跟他玩了个“釜底抽薪”。
华人律师郑博仁指出,遗嘱须具备三个要素:1,立遗嘱人头脑清醒;2,遗嘱内容明确;3,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明立遗嘱人头脑清醒。严太太的纸条没有证人签字,从法律上讲,它算不上遗嘱。
郑博仁指出,即便第一份“遗嘱”成立,但丈夫还可以再立第二份或更多份遗嘱,只要在第二份遗嘱里面宣布第一份作废,那么严太太手中的纸条真的就是废纸一张了。由此可见,手里有了遗嘱并非就可以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