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5日,一则“红十字会紧急封口”的消息,引来众多网友关注。大量网友呼吁找红十字会“要钱”,要求红十字会退回以往接受的善款,但律师表示无法可依。5日下午3时42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直斥此说法为“欲加之罪”。
红会:未签署“保密协议”
5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一名吴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矢口否认“封口令”一说。
吴先生称,目前并没有收到红十字总会封口的命令,也不会约束员工的言行。
记者随后致电多个省红十字会,关于“封口协议”一事都得到否认回答,湖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彭主任坚决否认,并称记者的这一问把他“问懵了”。
律师:要回善款无法可依
5日,红十字会新浪微博开后不久,大批网民要求红十字会“还钱”,认为红十字会不值得信任,要追回以前给红会的捐款。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伍艳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友这一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捐赠都是通过实物或者现金方式完成,一旦捐出去,所有权即发生转移,等于是捐赠者放弃了所有权,所以这种要求是无法可依的。”《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伍艳萍分析,一旦款项捐给红十字会,而且对方还给予了相应的凭条,就表明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实际履行。这类性质的赠与是不能撤销的。不仅如此,善款即使财产没有发生权利转移,也不能够撤销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红十字总会拟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时报综合消息 据《东方早报》报道,5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向记者透露,红十字总会今年酝酿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将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这是红十字会近期酝酿的又一个制度性监管举措,王汝鹏4日曾表示,力争红十字会捐款查询平台7月上线。
同一天,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会长王树培接受央视采访,回答了有关商红会项目运作和监管问题。王树培称商红会成立10年来没有接受过审计,并表示商红会无法控制、监督与其合作的商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