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正式开始,130余名招生录取人员已进驻录取现场。7月6日,省教育考试院对全体录取工作人员进行了总动员。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蒋吉生,省招委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炳贵主持会议,省招委会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鞠勤等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在命题、考试、阅卷、计划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做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招生。二是严管网络信息,确保安全招生。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招生。四是加强招考服务,确保和谐招生。
会议强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直接关系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建设全局。我省录取工作要严格实施“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平安招生、依法招生、阳光招生、廉洁招生”。要严格执行录取政策,严格规范录取行为,严格遵守录取纪律,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7日-26日,主要进行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的录取工作;第二阶段8月4日-30日,主要进行本科三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的录取工作。目前,整个录取系统已开始正常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