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一)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二)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了财又喜欢、崇敬于勒,直至在于勒贫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实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三)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的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故事讲述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工资也十分微薄。家里还有两个姐姐,所以,于勒叔叔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就到外地去做生意。而且,听说,他还发了财。所以,我们便焦急的等他回来,好减轻负担。但是盼望了很久他也没回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生活好转,出去旅游。不料,却意外地遇见了久久不归的叔叔,此时,他竟是一个满身脏兮兮、衣裳褴褛、卖牡蛎的老水手。父母害怕他给我们添麻烦,带着我们一走了之,从此跟叔叔失去了联系。
其实内容很好理解,但不免让人沉思,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在看到可怜叔叔于勒的遭遇后,我们倍感同情,可是,同时我们也感到悲哀。因为,也许,不久,在这个世界上,金钱真正的统治了人们,而亲情却被人冷落了。
我想,大家也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会变得冷漠无情。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四)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妇女的小叔)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叔叔于勒都是一个不务正业,总是花钱,而且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部分财产。因为这样,本来不富裕的菲利普夫妇的家庭就更难过了。后来把于勒打发到美洲去了。菲利普夫妇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若瑟夫。日子过得很拮据。有一天,接到叔叔于勒的来信,说是在外面发财了,有时间会回去看他们的。这样,菲利普夫妇有了盼望,总是盼望叔叔于勒的归来。正因为这样,姐姐也有了未婚夫。可是当一家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于勒竟然已经落魄了,在船上买杜蜊。菲利普夫妇的盼望变成失望了。恐怖又回来了,没有敢认于勒。当若瑟夫给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于勒一些小费。
这些看起来是小说中让人觉得很正常的一些事情发展与改变,可是它也揭示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后的法国人民的思想,每个人都充满着金钱利益。菲利普夫妇因为金钱的关系从厌恶于勒到盼望于勒到对于勒失望,都是因为金钱,但是因为于勒的贫与富。而小说中姐姐的未婚夫也是因为看了于勒给菲利普夫妇的那封说他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信,才会和姐姐在一起的,这不是也为了金钱吗那时候的人们的心灵仿佛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当若瑟夫给了于勒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些小费。或许在当时的社会,只有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善良的,他还是很在乎亲情的,对于他来说还没有金钱利益的这个概念。
现实中有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或许真的是这样吧!是的,谁不需要钱呢,没有钱能做的了什么呢说实话,我确实也很喜欢有钱的生活,有了钱,可以做N-1件事。对于金钱虽然喜爱,但我绝不敢丢下良心,那是万万不能的。把钱看淡一些,毕竟金钱能做的,是N-1件事,而不是所有事。希望在现在的人中,金钱利益少一些,多学学小孩的纯洁善良。不要因为金钱而对别人改变看法。没有什么东西,是比良心更重要的。少一些菲利普夫妇,多一些若瑟夫。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五)
有钱就是亲弟弟,没钱就是臭流氓!这是我读《我的叔叔于勒》后对菲利普夫妇的认识。原来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的。
于勒原本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因为放纵,把自己应得的遗产浪费光了,而且还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于是全家就把它送上了去美洲的船,让他去异国他乡“开拓”自己的事业,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把他抛弃了,任其流浪到异国他乡,任其自生自灭,以免影响到自己。
没想到的是,于勒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而且还愿意给菲利普一些,这时这个原本的“流氓”立即变成了有良心的人,好人,成了全家的希望。
可没想到的是,于勒的发迹成了过眼云烟,很快沦落成为一个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当这一切被菲利普夫妇知道后,这个“有良心的人”又成了“流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不正是这一歧途的反映么?
钱,不是万能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六)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七)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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