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介绍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成绩2年滚动有效。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附: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政策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30日施行)
◇ 报名条件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可参考往年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提示:以上报考条件仅供参考,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有所区别,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相关通知为准。
◇ 报名时间
2016年各地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从2015年12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各不相同,以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相关通知为准。
◇ 考试时间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28、29日,具体安排考试时间安排以报名通知为准。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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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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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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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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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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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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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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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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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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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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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6个专业) |
◇ 考试科目
参考往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 考试题型
参考往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题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综合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两部分组成。
◇ 考试大纲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往年大纲备考复习,详情点击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
3.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5.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6.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7.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8.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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