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两位朋友顶着寒风穿着晚礼服喜气洋洋的在CoventGarden搞了场订婚宴。
女主角笑靥如花,我问:啥时候结?欢乐的答:明年夏天先在英国摆一场。然后呢?“然后休假回国,在我家乡摆完再上他家乡摆,具体几场看情况吧。”回到家登陆MSN,俺瞅见女主角的MSN签名已经很有喜感的改成:“曾经很幼稚的以为20桌就够了……”
其实在婚礼上大搞特搞、恨不得把前半生的幸福一股脑儿通通物化再与普罗众生一道分享的诡异“潜规则”也不专属于“中国文化”,有疑问者请参考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宝贝女儿切尔西的“世纪婚礼”。
现实是,社会总在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向我们传递着真谛:要嫁就嫁有钱郎,以及,要摆就摆轰动席。这真是,叫俺们这帮尚未举办过婚礼的俗人情何以堪。
你们懂的,婚礼嘛,那必须是怎么高调怎么来,婚不惊人死不休。比方说,婚车车队要名牌,还得在数量上气吞山河,不单要气吞山河,还得取个诸如X8之类的吉利数字。认识不认识的亲戚加远房亲戚一请一集装箱。
虽然我知道,请的人不想请,去的人也懒得去,可是能收红包嘛,就算已经收过红包不还得还呢么。懂礼貌懂文化不?这就叫礼尚往来。
至于摆席呢,估计这年头不摆个几十桌根本不好意思和人说哦?什么?还想没房没车没存款的“裸婚”?!有这种想法萌芽完全是找抽!不要难过,如果感到结婚不易生活多舛,请默念拜金教材“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一百遍。
话说,俺有回陪朋友在英国登记结婚,发现英国结婚登记处的时间还真是安排得紧张,朋友这厢匆匆宣誓完,那厢一对英国新人已飞奔而至。不仅飞奔而至,而且二人皆穿着T恤、牛仔裤飞奔而至,简直轻松若上菜市场。
朋友惊呆,拖着臃肿的婚纱嫣然回眸,差点儿被绊一跟头,转回头来便愤怒的指责英国小青年:成何体统!俺忙不迭附和:是是是,如此寒酸,就算是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那也是个寒酸的活人;木偶就算只为给别人看,整隆重点儿,那也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木偶啊!
有国人大约是从反面角度领悟了这一点,在网上深情感叹:在英国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大概是注定不会回国了。想想也是,寄人篱下、四海漂泊就算再有百害也还有一利:至少在这儿“裸婚”不至要冒着被唾沫淹死的危险吧?
俺想起有句话说:婚姻本不是坟墓,只是结婚的过程将它变成了坟墓。如果要问我的看法,那么我只想躲在“异乡人”这边缘的躯壳下,不问对方的身世与钱包,不问看官们是否尽兴,只问一句:最后的最后,王子与公主有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