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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刊物至少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详见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政治 外语 数学 经济学综合
2.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经济学综合(面试)
2.专业硕士研究生: 政治(笔试)
专业(笔试、面试)
外语(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复试时还须加考专业、专业基础两门科目(笔试)。
四、初试目录及代码
专业、研究方向 及代码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备注 |
020203财政学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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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综合:包括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等。 |
21财政理论与政策 |
10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22税收理论与政策 |
15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23政府预算与会计 |
12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20201会计学 |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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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财务会计 |
13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32管理会计 |
11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33会计信息化 |
10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03数学三④801经济学综合 |
|
025700审计 |
42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
|
125300会计 |
52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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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名额均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其名额分配:财政学5人、会计学4人、审计7人、会计9人。
五、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专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内容 |
财政学 |
财政理论与政策 |
财政学、外国财政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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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与会计 |
财政学、国家(政府)预算 |
|
会计学 |
财务会计 |
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管理学 |
管理会计 |
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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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化 |
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原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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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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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考最新考研大纲)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
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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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考最新考研大纲)审计、会计、财务管理 |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需要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我所,应事先认真阅读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且申请定向委托培养。
9.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北京考生报考点在我所招生办公室,外阜考生到本人报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及联系地址:
1.单位代码:81601
2.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3.单位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 新知大厦324室研招办
4.单位网址:http://www.crifs.org.cn
5.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5
七、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均按国家规定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按政策规定定向就业)。
八、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会计、审计)。
九、学费、住宿费与助学金
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年;专业硕士18000/年;住宿费1600/年。
由于本所研究生教育经费渠道与一般高校不同,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助学金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具体结果请注意近期本所网站消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附件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专业简介
一、财政学专业的研究方向
(一)财政理论与政策
研究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财政基础理论,现代财政制度,政府间财政体制,财政管理,财政政策等。
(二)税收理论与政策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问题,具体包括:国家税收基础理论,税收制度,税收体制,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税收政策等。
(三)政府预算与会计
研究政府预算和政府会计相关问题,具体包括:政府公共预算理论,政府预算制度,政府预算管理,政府会计等。
二、会计学专业的研究方向
(一)财务会计:研究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我国财务会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研究中国会计发展史,研究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研究财务报告的质量与企业盈余管理,研究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研究企业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研究企业审计理论与实务等。
(二)管理会计:研究管理会计框架与现代管理会计方法在中国的应用,研究企业的成本规划、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研究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应用,研究公司治理、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企业的业绩报告、业绩评价与考核,研究企业的税收筹划、预算管理以及管理视角的财务分析等。
(三)会计信息化:研究会计信息化的理论和实务,培养会计信息化、税收信息化、财政信息化、金融信息化等经济管理信息化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会计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
四、审计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附件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
入学专业考试科目参考用书
财政学专业主要参考书目:
1.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本专业教科书;
2.《财政研究》、《中国财政》等专业刊物的重点文章。
会计学专业及会计专硕主要参考书目:
1.国内重点财经院校的本科本专业最新教科书;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最新版本)。
审计专硕主要参考书目:
1.南京审计学院本科本专业所用教科书;
2.《审计学》(第7版) ,秦荣生、卢春泉编著;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最新版本)。
会计信息化研究方向主要参考书目:
1.C语言程序设计教程(第三版),谭浩强、张基温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 软件工程基础(第2版),胡思康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3.数据库系统原理教程,王珊、陈红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4.计算机网络(第五版),谢希仁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
经济学综合参考书目:
1.西方经济学参考用书:《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5版), 教育部高教司组编,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月1日出版;
2.政治经济学参考用书:《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0版),教育部政教司组编,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年8月1日出版;
3.其他参考资料:经济类报刊杂志有关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文章。
备注:
我所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不提供备考书籍。历年试题汇编可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网上办理邮购。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计划招收25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内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
四、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六、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学费、住宿费
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位型硕士研究生8000/年;专业硕士18000/年;住宿费1600/年收取。第一学年在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期间费用由培训基地学校按按规定收取。
八 、其他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入本所开始硕士课程学习。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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