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联邦政府对议会负责,处理圣基茨岛内部事务。尼维斯岛则有相当的自治权,有5人组成的独立议会。2004年10月的选举中,圣工党获得圣基茨岛8个席位中的7个,蝉连执政。圣政局稳定,但尼维斯有独立倾向。1997年6月,尼维斯地方政府总理万斯·艾默里(Vance Amory)再次提出关于尼维斯脱离联邦的议案。1998年8月10日,圣举行全民公决,61.8%的公民投票支持尼维斯独立,但比法定的2/3多数少5个百分点。关心市民运动党于2003年重提尼维斯脱离联邦的问题,并称将通过全民公决再次争取独立。
宪法
现行宪法于1983年9月19日独立时诞生。宪法规定圣基茨和尼维斯实行联邦制,给尼维斯以最大自主权。尼维斯不仅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也有自己的政府机关,设总理和副总督。副总督为尼岛的最高首脑。
议会
称国民议会,为一院制,由14-15名议员组成。其中11席由选举产生(其中8名从圣基茨岛选出,3名从尼维斯岛选出),另3名由提名产生(2名由总理提名,1名由反对党领袖提名),称参议员,如总检察长中是被提名的3名参议员之一,即成为第4名参议员。任期5年。本届议会2010年1月大选产生,工党占6席、关心市民运动占2席,尼维斯革新党占1席,人民行动运动占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