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感恩在中国文化里“孝”文化最为彰显,中国有二十四孝,中国古代有数个朝代以“孝治国”以“孝”作为选官的唯一标准,而孝就是感恩的最好体现,我们做以感恩为主题的手抄报,“孝”是最好不过了,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你提供的感恩节手抄报图画,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感恩节手抄报,请继续关注本栏目。
感恩节手抄报图画
【感恩节名篇:孝是不辜负】
如果我小时候太黏人,妈妈就会跟我反串角色,她拉着喊:“妈妈,你给我剥糖果。”我只好给她剥,一会她又喊:“妈妈,我要抱。”我就抱抱她;她再喊妈妈的时候,我就会说:“哎呀,烦不烦呀!”这最后的效果是,我变乖了。
父母设计了好多套儿,专门为了驯我这头小兽,他们让我四岁就一个人住楼上,让我拥有书房和卧室,痰盂要自己洗,房间要自己打扫,卫生状况良好,他们就会在墙上我照片的旁边贴小红花。
这是头一步的事情,让我有独立自理的能力,并且开始培养了我的荣誉和责任感。
之后,他们会引导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常常拿着毛笔蘸水在地上写字,起初我总好奇地跟在他屁股后面看,每当我伸手去抓的时候,他都故意推开我的,三番五次地,我还是执意要去抓时,他才分给我一只小笔。这种最初的阻拦让我觉得得来不易,兴趣激增。
等到七八岁,我的第一个叛逆期到来时,日子可没有那么好过了,常常是棍棒伺候。灶旁撂着一根烧火棍,那是给我用的。每天下学,我必须趴在小凳子上,在母亲的严密监视下写满一张田字格,然后再完成作业,那其实是我练书法最初的启蒙。这种威严之下,写不了几日就成为习惯了,所以以后每天下学都兴高采烈哼着小调子把任务完成。
等到会写拼音时,他们逼迫我写日记,用拼音写,偶尔插入那么一两个汉字,就像现在有人用中文写作,偶尔写几个洋话一样。写完日记,他们会给我打分,满十个一百分会奖励一本新日记本,我当时对这个西西弗斯般的悲剧毫不自知,竟被裹入这个周而复始的循环中好多好多年。停电了,点着蜡烛也要写,母亲拿着蜡烛照着水仙花,说,看,这些花的影子照在墙上像不像美丽的公主啊?我眨巴眼泪说,像,然后真的静静地观察下去,那是我对美最初的感受。有时候实在痛苦得不行,眼巴巴地望着爸爸就要哭出来,说,“今天真实在没什么可写的了呀。”爸爸说,“就把这句写上去。”而且还给了我一百分,我笑嘻嘻地欣赏着那个一百分,至今想来,那一句话确实有意思,当初情境也在这一句话之中意思全在。
二年级我被乡下选送县城参加全县的铅笔字比赛,得了全县第一名;写水仙花的那篇日记也在二年级被投稿发表了。此后转到县城读书,四年级参加全县钢笔字比赛,是第一名,全县手抄报比赛也是第一名。
而这些第一,又在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的命运。二年级到县里参加比赛时,我抱着县小的国旗杆对妈妈说,要是我能在这里读书多好啊!妈妈说,你得第一,我就给你转学。结果我真得了第一,父母真的十五天后就带我从农村来到县城转学。我们放弃了在农村小洋楼里的生活,租在一个很脏很暗的小屋里,父亲为他从乡国税局调到县国税局的工作展开了最积极的考试和公关,不久顺利进城。父母说,承诺就是承诺,更别说是对孩子的。
三年级,因为钢笔字好,被班主任选送到刚刚成立的软笔书法班。
我有一篇日志,叫《莫伤仲永》,写的就是这个书法班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讲到先生、父母和我是如何一起呵护坚持了书法。我也把这篇文章全文摘入进来:
“周日的那场大雪,每踩一脚都会没过大腿,我匍匐爬进了教室,练习书法。那天,书法班二十几个孩子,并没有人缺席。
窗外时有被大雪压断树枝的坍塌声,我们又惊愕又兴奋。荧光灯亮得很安静,可以听见教室后面那盆炭火突然的噼啪响,但没有人去烤火,虽然左手冻得握不了拳,可写字的那只手却很暖和。
先生穿着大袄,样子与鲁迅很像,不高的个子,宽阔的胸膛,高昂的颧骨,一撇一字硬胡须,声音洪亮但话不多,和蔼但很少笑。
周末以外,每天放学后的四个小时,我们也要练功,悬肘悬腕地站着习书。
没有人敢坐,饿了就偷偷地咬一口父母送来的包子,再赶紧塞回桌兜;下班过来陪孩子的家长,也都静静地守在一旁。
最初的十多天,我一闻到墨水便恶心,跑到教室外吐清水,先生出来,上下推抚我的脊背说,“这样的话,你还是不要写的好。”我连忙摆手,心里很着急,毕竟,我们二十几个是班主任精心挑出来的,她请了书法老师教我们,这份荣耀辜负不得。
此后,我努力地克服,捶胸顿足也好,憋得冒汗也好,流眼泪也好,都不会再跑出去吐。不知什么时候,不知不觉的便好了,而这墨香,一闻便是十五载。
我们小孩子在一起,会互相摽着劲,任何事情都不放松。
有一天,先生让我们买拓本的《勤礼碑》。家长下班之后,陆续地来了,听孩子说要买帖,便骑车出去,一会儿便买来。眼见着书店里的《勤礼碑》一本一本被同学的父母买走,我心不安稳了。
天色黑了下来,可爸爸还没有到,已经听说还剩下最后一本了。
这时,乔梁的妈妈到了,乔梁朝妈妈又跺脚又比划叫她快去,看着乔妈妈骑自行车奔向书店时,我丧气极了,可就在这当口,爸爸出现了!卫凌云对着我爸爸喊,“快去买字帖!苗苗商店右边那家,《勤礼碑》最后一本了,乔梁的妈妈已经去了!你快骑摩托车去呀!”爸爸微微一笑,戴起头盔,转身出门,发动摩托,那印象真是帅极了。
当爸爸把《勤礼碑》甩在我桌上时,我握着心爱的字帖,喜不自禁。乔梁妈妈空手回来了,卫凌云一边开心地对我笑,一边幸灾乐祸地对乔梁笑。
后来,听说乔梁踢足球进了中超,这与那本字帖也很有关系吧。
而我的第一支毛笔,是父亲最好的朋友光华伯伯送给我的,那是他的笔厂准备出口到日本的一批毛笔,很昂贵,他送给我时说,“好好写字!”
那支毛笔如今只有一寸多长了,笔杆被我咬烂了。而它像勋章一样地被仔细地保存着。
我总觉得就是光华给我的第一支笔,让我受到了先生的宠爱,因为它让我能够把字写的更好。
常常,先生走过我们中间,顿作停留,尔后,从身后握住谁的手,他称之为“手把手”。
那是先生特有的方式,我们小小的身躯在先生宽厚的怀中,微微蜷缩,满副听话的样子,小手被他巨大的手掌紧紧地握着,随他有力的行笔游刃、推回,嘴里默念“起、运、提、顿、收。”有时,手会被握疼,但那很幸福。
被先生拥在怀里是足以骄傲和让人嫉妒的。
有的孩子会在老师从身边走过的时候,对老师怯生生地说,“张老师,给我把一下笔吧。”家长也会毕恭毕敬地上前,说“张老师,给我的孩子把把笔吧!”
我喜欢叫他老师,喜欢最后走的时候喊一声“张老师,再见!”那意味着很酸很酸的腿、膝、臂、指可以歇息了,意味着可以狼吞虎咽地吃东西了,意味着可以再和老师亲切一次。
那些旧日时光就这样在爱与怕中荡漾。
追随着先生,我们过年在街上写春联,卖了钱全部捐给敬老院;参加全国书法比赛、暑假跟着先生去大城市领奖。
那些年,孩子们一起在颁奖的城市里玩耍,一起在酒店里起哄,半夜在酒店下的花园里聊天,吃冰棍,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空着很多的房间不睡,横七竖八地倒头睡在一起。先生也在那样的日子里,和我们亲密无间,他甚至还在房间的地毯上给我们表演倒立行走,然后衣服倒挂,露出肚脐,先生的汗衫项后好像总会破几个小洞,哪怕是活动刚刚发的汗衫,过一两天也是这样,这个小细节,我总觉得很有意思。
那些干净的时光一如活泼的流水,涓涓而清澈。
这里还有一件小事,在一次笔会上,我和瑜伟遇到了一个字写得很漂亮的姐姐,我们羡慕地围着她,向她求一幅字,她爽快地答应了。又一年的暑假,在另一个城市的一次笔会上,人群中,我和瑜伟居然又看见了她!瑜伟大声地喊,“马佳佳!”在她回头的一瞬,我们兴奋地冲向她。她搂住我们,那时候,姐姐要比小弟弟们高出很多。
我们留影了,当她把手搭在我肩膀上的时候,我笑得很害羞。以后会时常拿起那张照片,想给她写信,但一直也没有。她给我写的“墨缘”,我一直保存着,她还给我留下地址。我一直都记得是秦淮路4号。
再还有一件大事,在那次颁奖大会上,庞中华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我曾经给很多人颁过奖,但他们中的很多人,我此后再也没见过,我多么希望永远给你们颁奖,希望你们不要做仲永。”
第二天,别的同学都去旅游了,我却跟着母亲很早就排起了队,参加庞中华的签字活动,希望再看到他,他出现时,人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当他拿起我的签名册,看到我挂的小牌子,说,“哟!一等奖获得者!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从来没得过奖,这么看来你是我的老师呀!”他抱起我,亲了我的额头,尔后,一笔一划地用小篆在我的册页上写下:“小小王磊是我师!——庞中华”。那么自然而然却又亲切真挚的一个拥抱、一个吻、一个奖赏、一句夸赞,在一个孩子心里掀起了多么大的波澜!
时至今日,我又恍然明白了,正是少者怀之的先生之风,才让晚辈不敢伤仲永。
记忆中,常记得先生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你一定不要辜负我!不要辜负家乡人民的希望!时光交错中,又看见昏黄的灯下,先生的墙壁之上,挂着他题写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时光已过去了很远,但亦在温存中永驻,五月去看的先生,看到在他的家里,比我们当年更小的孩子,依然在认真地写字,瞬间感到无尚的幸福,想走到他们身后,给他们“手把手”。
除去中学几年没有写书法,我现在依然在坚持,而且无论读书札记、课堂笔记、诗稿、文抄,全部都用毛笔书写。
《中庸》有言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
这些故事里的每一幕都有父辈在我身旁守候,他们小心翼翼,在我幼稚的心里播种期待,用爱把它们潜移默化为我的所爱,当我奋力继承时,它们又融为我生命不可割舍的一部分。由此,我与亲师共一体、同一心,流淌着他们的血,心虑着他们的思。而今我把这些道出来,是要讲述一个孝字,关于相递与相承,关于爱与不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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