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网专家介绍,S.J.D.或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中文译为法学博士,与我国的法学博士学位基本相同。
具有LL.M.学位的法学研究生,如果希望在某一专门法律领域有更深的研究,或者其职业目标是成为法学院的高级教员,可以在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后申请继续攻读S.J.D.法学博士学位。
S.J.D.的学制一般为3年,第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题研究和理论学习,第二、三学年参加法律实务工作,在实践中加强对所研究课题的理解、认识,最终在毕业前撰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不少博士生的毕业论文就是一部法学著作)。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具有法学硕士学位者,达到学校英语学习要求(一般为“托福”成绩)和学术能力要求(即发表论文或学术著作的数量、质量)的,都可以获得美国大学法学院的录取。同样,法学博士阶段的奖学金也较难申请,但特别优秀者(“托福”高分者和拥有大量学术出版物的人)总能获得丰厚的学业资助。
美国是一个很实际的国家,所以鲜有本国的J.D.、LL.M.再攻读S.J.D.的,大多数毕业生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成为执业律师(美国律师的平均年薪为8万美元,而最优秀法学教授的收入也比这个数字少得多)。所以S.J.D.中很多都是外国的专家学者。
以上是爱留学美国部对美国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律学位制度的大致介绍,详细情况还请具体参看各大学法学院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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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留学:法律SJD(Doctor of Juris Science)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