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考点熟悉掌握了吗?工程建设领域三种犯罪,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你知道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辅导:工程建设领域三种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三种犯罪
(1)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辅导: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
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辅导: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
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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