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教育部农业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首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校
★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高校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生招生资格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
★具有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格高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全国46家大学生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
★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111所大陆高校之一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589)
办学地址:海甸校区(主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篮球、排球、田径和男子足球)和艺术类专业
办学特点:
海南大学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于2007年8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共建高校。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31个省(市、区)招生,属国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学校现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200多亩。海甸主校区滨海抱湖,海水入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门类。现有四大学部、21个学院(部),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海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个;专业学位类别11个;本科招生专业78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00余人。双聘院士3人,国家“****”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中国科学院“****”入选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4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0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34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500余人,留学生330人。
学校与境外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7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交流学习。学校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工程,注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采取开设文理科实验班、冬季小学期、与天津大学联合办学、与境外高校开展交换生项目、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含“1+2+1”、“2+2”、“2+1+1”等)、出国带薪专业实习和非专业实习项目等多种办学举措,专门建立大学生创新院,为学生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广阔的平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高水平运动队简介:
海南大学于2005年成立高水平运动队,2006年以来,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篮球、排球、田径、足球高水平运动员。海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由学校体育部负责训练和管理,体育部现有教职工71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6名,1名在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已经出站。学校有完善的体育场地设施满足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多年来四支高水平运动队取得较好成绩:2012年男女篮球队在海南省第九届大学生篮球锦标赛上夺得双冠军,实现三连冠历史纪录,2014年男子篮球队在海南省篮球锦标赛和联赛中双双获得冠军,女子篮球队荣获海南省第十届大学生篮球锦标赛专业组第一名,近几年均代表海南省大学生参加CBU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以我校学生为绝对主力组建的海南大学生排球队曾获全国大运会男子排球赛第三名,2015年在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冠军赛中荣获男子专业组第一名和女子专业组第三名。田径队多次荣获海南省大中专学生田径运动会冠军,获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男子乙组800米冠军。2015年海南省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专业组第一名。
一、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足球仅招男生)
二、招生计划
以上项目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不含港、澳、台)拟定计划招收55人,其中男篮5人,女篮5人、男排6人,女排6人、足球11人、田径22人;各项目的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总招生计划、考生报名人数和专项测试成绩做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范围为考生所在省一本批次同科类相关专业。
三、专项测试安排
1、报到地点:海南大学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南门,又称“联谊馆”);
2、报到时间、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项目 |
报到时间 |
测试地点 |
测试时间 |
篮球 |
2016年3月12日 08:30-11:30,15:00-17:00 |
篮球场 |
2016年3月13日08:30 开始 |
田径 |
同上 |
第一运动场 |
|
男子排球 |
同上 |
体育馆 |
|
女子排球 |
同上 |
体育馆 |
2016年3月13日14:00 |
足球 |
同上 |
第一运动场 |
3、根据琼价费管函[2013]279号,收取每位考生考试费300元,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出生)并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项目有特长,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运动员技术等级经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核实。
2、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生源省级招办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需按照生源省规定达到相关要求;
4、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五、报名程序
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通过网上报名,未网上报名考生不得参加专项测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8日。
1、网上填写报名表:学生登录“海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b.hainu.edu.cn/),填写注册资料,请牢记用户名、密码,以便查询报名审查结果、了解招生录取等有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逐项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
2、网上打印报名表:网上填写所有报名资料后,用A4纸将报名表打印在一张纸上,交就读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
3、上传报名材料图片:将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学校盖章后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最好成绩)用相机拍照后,进入报名系统,到“扫描材料”处按照要求上传图片;
4、提交审核:填妥所有资料和上传相应图片后,提交审核。学校在收到网上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考生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5、公布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3月10日在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海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场参加专项测试。
6、交纸质报名材料:将报名表原件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及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按照前面的顺序整理成册,在考试报到当日交学校,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7、报名原始资料查验:报到当日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体育竞赛获奖证明原始材料备查;
8、按照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15】11号)要求,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专项测试资格;
9、只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属无效报名,考生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10、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六、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1、2、3、4。
七、测试成绩公布和合格证发放说明
所有应试考生测试成绩3月30日后将在网站(wb.hainu.edu.cn)公布查询,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数2倍),经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后,最终合格考生4月30日后自行在学校网站(wb.hainu.edu.cn)打印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证(根据教育部文件,以上日期如有调整,请考生根据更新时间打印合格证),并签订《海南大学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协议书6月25日前必须传真回学校,此协议仅对被我校正式录取且入学报到的考生有效)。
八、录取原则
1、考生须获得我校专项测试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文化考核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录取: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省份的文化成绩要求,以所在生源省份相关规定为准);
(2)少数经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的30%;
3、根据我校各招生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要求高考数学成绩达到数学总分的50%,建筑学专业进校时将进行绘画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要转入别的专业;
5、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可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6、凡发现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在专项测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7、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项水平复测,对于复测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专项测试工作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
学校分别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测试监察组和高水平运动队专家评审委员会。专项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测试标准、测试程序和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考生资格认定等工作;专项测试监察组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纪检办公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全程监督专项测试工作,同时设立专项测试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98-66183734,邮箱jiwei@hainu.edu.cn
十、考生资格、往年录取信息、当年录取结果、考生咨询等公布和咨询方式
海南大学网址:http://www.hainu.edu.cn/
海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
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898-66266469(招生录取咨询),66260171(传真)E-mail: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海南大学体育部:0898-66279235(专项测试咨询),
http://www.hainu.edu.cn/tiyu/
十一、其他事宜
1、学生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收费标准:学费4100-46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规定为准;
3、本简章由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附件1、海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篮球)专项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附件2、海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排球)专项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附件3、海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男子足球)专项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附件4、海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田径)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