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讯 轰动一时的洛杉矶(Los Angeles)中国留学生欺凌绑架案在当地法院宣判。3名被告翟云瑶、杨雨涵、张鑫磊分别以绑架罪、严重人身伤害罪、攻击罪等,分别判监13年、10年和6年,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事发在去年3月,翟云瑶、杨雨涵、张鑫磊相约一名16岁姓刘的女同学“商量事情”,虽然刘女带着友人赴约,但三人却将刘女友人支开,开车将刘女载至罗兰岗(Rowland Heights)的一个公园,将她暴打。
除了拳打脚踢,翟、杨、张更脱光刘女衣服、以烟头烫伤乳头、又强迫她吃沙子、更把她的头发剃掉并逼她吃掉等等,折磨她持续5小时,更拍下她的狼狈相。事后三人担心刘女报警,更胁迫她向警方谎称是被男朋友殴打。
但刘女未有听从,在朋友建议下报警,将翟、杨、张等人拘捕,事后传出其中1名被捕人的家长涉嫌贿赂证人,企图花钱摆平事件,却事败被捕。
宣判后,张鑫磊的父亲表示接受裁决,但悔恨将儿子送出国,他又称“没有孩子天生就是坏的,孩子做错事,主要是家长没有监管好。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不会把孩子送出国”。
持续5小时的暴力
这起案件性质恶劣,已成为公诉案件,由当地检察院起诉。6月18日,3位成年被告翟芸瑶、张鑫磊、杨玉涵(音)到加州波莫纳高等法院出庭,他们被控的6项重罪包括:1项折磨罪、3项绑架罪和2项殴打罪。而三名被告均拒不认罪。
两名受害人刘怡然、麦嘉怡分别在法庭上描述了她们的受害经历。年仅16岁的受害人麦嘉怡于3月26日试图劝阻正在打人的翟芸瑶,被打的是麦嘉怡的好友,但翟芸瑶说:“滚开,否则连你一块打。”
第二天,翟芸瑶、张鑫磊、Serina等人来到罗兰岗公园,打了正在公园的麦嘉怡几个耳光。但因为当时公园人多,他们又开车将麦嘉怡带到罗兰岗钻石吧广场,在一个偏僻的角落,继续殴打麦嘉怡。
施暴之后,Serina告诉麦嘉怡,打她是因为昨天她试图阻止翟云瑶打她的朋友,因为“那是对翟云瑶的不敬”。
两天后,她们又用相似的手法折磨另一名受害人刘怡然。刘怡然在庭上作证时满脸泪痕,她称,翟芸瑶曾在一年前打过她,案发前两周又有人打了她,翟芸瑶也在场。
3月30日晚,刘怡然的小学同学陆婉清(音)约她到罗兰岗钻石吧广场一家冷饮店见面。刘怡然曾被陆婉清打过,为防意外,她约男性好友卢胜华(音)开车一同前往。
但翟芸瑶以“要商量女生之间的事”为由支开卢胜华,并让他去一家宾馆等待。卢胜华走后,翟芸瑶打电话叫来杨玉菡,她们踩碎刘怡然的手机。
她们把刘怡然的衣服扔到垃圾箱,埋到公园的沙土中。历经5小时的暴力后,刘怡然脸部肿胀淤青,难以站稳。但翟芸瑶依然命令刘怡然开车送毕嘉泽和陆婉清等3位帮手回家。
最后,翟芸瑶要她去卢胜华的宾馆,更威胁刘怡然说,“报警说是卢胜华打你,我们12个人会给你作证,如果你指认我们,证人只有你一个。”
刘怡然在受害当晚就拨通了报警电话,警方对刘怡然进行了身体检查、拍照,并对案发现场取证、调查。第二天,便拘捕了翟芸瑶、张鑫磊、杨雨涵等6名被告。
翟芸瑶称,此次施暴的原因是,受害人刘怡然在网上发表对上海人的偏见,并说来自上海的翟芸瑶男友张鑫磊是自己“用过的”,而这并非事实。
事后得知此事的家长们无法想象,孩子从15岁已经开始恋爱,且如今已有过不少男女朋友,并为此发生暴力冲突。
“父母没有出现在这些留学生的生活中,没有人支持她,就很容易拉帮结派。案件中所有人都是受害人,包括受害人、家长和被告,没有赢家。”洛杉矶著名华人律师邓洪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亦是本案被告张鑫磊的辩护律师。
面带不屑上庭的嫌犯
4月14日,加州波莫纳高等法院开始初审,身穿蓝色囚服的翟芸瑶双手铐在身后,独自被法警带上法庭,她见到母亲后大哭,刚刚从中国赶来的母亲也在旁听席上哽咽。此案中不少涉案人的父母是第一次到美国。保释金被裁定为300万美金,母亲无法保她。
初审时,翟芸瑶当庭表示希望案件能“速战速决”,她向法官解释不希望拖延到6月开庭,因为她想在家中庆祝19岁生日。
但这个愿望没能实现,她在牢中度过了自己19岁生日。
6月,法院再次召开庭审,翟芸瑶不断对证人、男友张鑫磊、甚至旁听席的观众和媒体记者抛出愤怒、蔑视、嘲讽、不屑等表情,令在场记者高睿印象深刻。“她简直是表情后。”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当翟芸瑶在听受害人证词时,“她还盯着受害人,眼神很凶狠”,她甚至不断和身边翻译人员交流证人的证词。
这让法官福尔斯突然中止庭审,警告翟芸瑶:“翟小姐,我警告你,你不可以在法庭上做任何表情动作,不准向翻译表达你的个人态度,这是法庭的规矩!你懂吗?”此后翟的行为才稍有收敛。
6月18日,在正式审判前的听证会上,3名被告身着蓝色囚服,双手被绳索束缚在前。张鑫磊步入法庭后在前排落座,不时与律师交谈,嘴角偶有微笑。两名女性被告翟芸瑶和杨玉涵随后走入法庭,在后排就坐。翟芸瑶也不时露出笑容。
法院在这天公布的起诉书显示,嫌犯出于报复、敲诈以及虐待目的实施暴行,导致受害人严重受伤,行为严重触犯美国刑法,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其中6项是重罪。
仅“酷刑折磨”一项罪责,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这项罪名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
审理持续不到10分钟,3名被告分别通过代理律师向法官表明,不承认检方指控的罪行。翟芸瑶的代理律师请求法官指派一名心理专家对她的心理情况进行评估。因为翟芸瑶在15岁初到美国时曾割腕自杀。法官接受了这一请求。
据邓洪律师介绍,法官已经裁定一名17岁的施暴者按未成年处理,并未以成年人起诉,这意味着她的量刑最多不会超过一年,出狱后也不会被遣返中国。但邓洪解释,在美国法律中,若案情严重,法官可以考虑将15岁至18岁的未成年罪犯以成年人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