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开始了,具体的公务员考试政策有哪些新变化呢?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湖南公务员省考改革四大变化”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2016公务员考录的政策措施改革力度较大。主要有:
一是公开考录的对象范围作出重大调整,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能报考。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今年省考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和在职参公人员招考。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分工公务员“公开考录”和“公开遴选”两个制度的功能,公开招考面向体制外的社会考生,公开遴选面向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双通道”各行其道,各负其责,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今后,省直机关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到两次公开遴选,畅通基层公务员向上级机关流动的通道,满足省直机关选人用人的要求。
二是法检两院工作人员招录政策适当调整。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年起,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政法类专业毕业。根据近几年法检两院工作人员招录实际情况,今年对职位设置方式作出调整,以市州为单位,合并设置同类同条件职位。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开考比例降低为1:2。
三是今年省考首次实施公务员考录作弊入刑规定。《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刑法》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大新刑法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考录作弊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四是推进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库;对录用(备案) 后放弃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湖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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