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积极备考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得如何了吗?第一章第三节考点“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你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一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考点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交易暂停和终止的情形
类别 |
暂停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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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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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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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 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3)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最近3年连续亏损 |
(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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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3)所募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近2年连续亏损 |
有暂停交易中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第(2)项、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
未能消除的。另外,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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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条件。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决定暂停上市。 (3)严重违反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
(1)不再具备法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 市交易。 (4)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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