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一)
那个家伙端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脸说:“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您没有带零钱。我看像您这样的阔人只会带大票子的。”这可叫我冒火了,于是我就说:“朋友,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衣帽来判断他的身份吧。这套衣服我买得起,我不过不愿叫你们为难,怕你们换不开一张大钞票罢了。”
这就是《百万英镑》里的精彩片段。当时店员对流浪汉亚当斯蔑视、讥笑后见到百万英镑的惊讶表情,作者描述的入木三分。这里面的幽默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的马克·吐温经典之作。书中讲述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它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来到一个小饭店,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就这样,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谁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英国姑娘并和她结了婚,事后他才知道,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就是波霞的义父。在他和波霞的结婚典礼上,老绅士把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实中我认为金钱绝对不是万能的,金钱万能论是非常错误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是这些都是虚假的,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亚当斯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的生活着。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即使你很有钱,也不见得你肯定得到你所想要的一切。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二)
在这个充满快乐的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两本书有《百万英镑》,《打开心灵的锁》。其中我最喜欢《百万英镑》,我总是离不开他,就像我的枕边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一个真实的故事,里面讲的是一个60岁的女仆,虽然他以经60岁了但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想老人,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无论大家,怎么和他开玩笑,他也不会生气。
有一次,主人问女仆,你活了60年,有什么烦恼。他说,主人,我跟你说过,我生在奴隶堆里,当奴隶的滋味我都知道。在帮他们打扫的时候,我就心里想着,打扫屋子,太累了,还不如不干。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坚持,不努力是没有好结果的。
这本书里,每个小小的故事都有一个非常大的道理。
希望大家也买来读一读,希望你们读完之后,一定受益匪浅。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三)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liuxue86,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 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 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四)
一个从伦敦一直漂流到英国的流浪汉,靠一张神圣不可侵犯的百万英镑存活一个月,那个月像监狱一样:虽然给予他富有,但是心中的恐惧依旧存长,无法销声匿迹。那是一种说不出吐不快的滋味—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地在边缘徘徊呢?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这样心惊胆战的趣事。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因为是它掀起一幕幕往事,令人无限遐想。诺,—不消说,我站住了,用贪婪的眼睛盯住那泥污的宝贝。我嘴里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着它,全部生命都在乞求它。可是我每次刚一动手想去拿它,老是有过路人看出了我的企图,当然我就只好再把身子站直,显出若无其事的神气。
这一段,我必须承认他的确是个既诚实又聪明的人,他的眼神与动作描写细致,就连一只美味的大梨扔进沟里都显示出饥饿与傲慢,真的捉摸不透啊!有时候,我为他的命运感到担心。作者的用意是什么?
我想,这事上无其不有,再说不是用钱所能衡量的。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它换不来一颗心意;买不了一个人的思想;更加夺不走友谊,一个人就是被金钱利益所迷惑了,到了最后还是一无所有。
说到这,我家就有一个整天捧着硬币的淘气鬼——弟弟。他真是爱财如命,和他讲道理,那可遭殃,随时随地的他恨不得坑你一回。这不,他又打起鬼主意来了,什么擦凳子一元钱、扫地两元钱等。这可算不了什么,他要是丢了钱,倒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搅得全家不得安宁哪。
唉,言归正传,我认为那时的人们真会为钱所动摇,钱好似一枚毒针般刺进人的心灵,就是书中的流浪汉整天一样,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的在边缘徘徊。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五)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这个故事也揭露了那些拜金主义者的丑恶面孔,他们爱财胜命。在生活中,他们对待穷人和那些流浪在街头的乞丐,总显得不屑一顾,不加搭理;而对待那些有钱的人,他们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讨好奉承。似乎在他们眼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
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被金钱的表面所迷惑,我们要最求的,是更高尚更美好的道德精神。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六)
在假期中,我在电脑上读了一本人们对穷人不一样的看法,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金钱虽然重要,但不是万能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讲述的是一个贫穷但非常诚实的人,也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里面有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大打了一个赌,赌这个贫穷又诚实的人,拿到一百万英镑时,他最后有什么,有什么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一百万英镑是他自己的。弟弟则认为他会过的很好,于是把钱借给这个人,并出国30天。没想到这短短的30天里,人们对这个一夜暴富的人拼命地拉拢关系,从住宿,买衣服,吃饭都是免费的,并一直提高他的地位,最后还成为了一个公爵!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美丽的妻子和3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在靠自己的能力在赚钱,但是,一个人做事没有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但他不会快乐!
百万英镑读后感700字(七)
人们都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为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说,我也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主人公在一家服装店买衣服时,服务员还很厌恶他,当他抖出了那张百万钞票后,一下把服务员“轰”晕了。店老板竟口口声声管他叫“大爷”,一副诚惶诚恐、毕恭毕敬的样子。一个小小的动作,便引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啊,在这个“我爸是李刚我怕谁”的社会上,贵族、地主、官员们抢尽风头、有恃无恐。所以,小市民们多牛,见了大官也得阿谀奉承,不管人家的态度好还是差,不管人家愚昧至极还是聪明绝顶,只要有好处便能捞。然而,见了一些社会中所谓“下贱的东西”,这些人们就会嗤之以鼻,用白眼、斜眼看他,甚至一脚狠踢,更别说饱受摧残的黑奴了。因此,社会名流全是宝马香车,成天纸醉金迷;相反,贫民区里的人们可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了。
之所以那个年代社会腐败,和这些见风使舵的人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年代,也有。
一次,我看到路边有一个满脸是胡子的乞丐,正在低声乞求人们:“我好几天没吃饭了,谁给点钱——谢谢,谢谢,祝您全家安康……”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嘴里还嘀咕着:“这脏老头,真是……”我也实在看不惯,也只好绕过了。妈妈说:“伦伦,你去给爷爷点钱吧。”说着,她拿出了两块钱,递给我。我拿着钱,跑到那个爷爷前面很远,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妈妈一看我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
事后,我也觉得这太不对了,但就是不习惯老爷爷浑身的霉味,看不惯他衣不遮体,听不惯他的外地口音。但是,我也知道这不至于啊,为什么偏要远离他、躲避他呢?
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哺乳纲灵长目的动物啊,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我不明白,恐怕全人类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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