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积极备考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得如何了吗?第二章第一节考点“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你掌握了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一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考点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从业频道编辑推荐:
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两科问题解答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入口 | 考试时间 | 备考辅导 | 证券从业考试题库 |